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炒股盈利只需申报暂不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1: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炒股盈利只需申报暂不纳税
本报讯(记者杨欣)“炒股赚了钱是不是要纳税了?”“如果要纳税怎么计算啊?”本报记者昨日接到许多股民来电,纷纷就近日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提出疑问。对此,税务部门表示,炒股盈利也要缴税纯属误会,纳税申报与缴税是两个概念。而昨日股市并未受此影响,继续上涨。

  沪深股市继续低开高走

  昨日沪深股市低开高走,最终以红盘报收,似乎并未受此消息影响,这与此前有关炒股纳税消息对股市的影响可谓大相径庭。

  “是否对个人炒股所得征税一直是困扰股市的老问题之一,1993年的股市大跌就与此有关,以后几乎每到年底,市场都会流传一些小道消息。”某证券业内人士分析说。据悉,1994年,我国颁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其中规定对财产转让收入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不动产(房地产)转让和动产转让,而动产则包括股票在内。当时投资者就担心会对炒股所得征税,因此引起恐慌抛售,而随后出台的“三大救市政策”其中就包括“暂不开征资本利得税”。

  同样,2002年7月22日,受“证券所得收入将纳入征税范围”的传闻影响,大盘开盘就呈现弱势下跌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明确炒股所得必须申报,而不是纳税,因此对市场影响不大。而更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市场的心态已经与往年大为不同,股指创出了历史新高,投资者心态已经得到有效恢复,不会像以前那样脆弱。大部分投资者也认为对炒股所得征税是大势所趋。

  申报与纳税是两个概念

  据有关部门解释,“炒股的盈利也要缴税”这种说法纯属误会。《通知》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也就是说,投资股市的盈利只需要申报,不用纳税。申报和纳税是两个概念,而向税务部门申报也只是方便主管部门对市民收入情况进行监控摸底。如果老百姓不主动申报,那么,税务部门将对市民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据悉,我国一直对股票转让所得实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原因在于国内股市起步较晚,受各种因素影响大,容易出现不稳定的情况。此外,对股票转让所得征税需要全国证券交易机构、税务计算机联网等先进征管手段和高素质的税务征管人员,从目前的征管水平看,存在一定困难。

  但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股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2006年的股市已经大大恢复了元气,未来股市的前景良好,市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

  据悉,在西方国家,证券投资所得一直属于计税范畴,此举对其股指的走向、成交的大小均未构成较大影响。随着纳税意识的增强,对公众投资证券所得征税应该不会对中国证券市场造成较大打击。

  倘或将来要收税

  长线投资更划算

  记者在营业部采访了部分股民,发现股民心态不一。乐观的股民认为如果将来有资格纳税是件好事情,“所得税的征收标的就是个人所得,如果我一年能交100万元的税金,也未尝不是件好事情。”股民张先生说。更多的散户则认为“纳税是趋势,实施要时间”,所以,“现在还不太在意这事”。

  与张先生这样的普通散户相比,营业部大户室里长期泡在股市里的“专业”股民则相对比较“紧张”。广州证券江南营业部的崔女士认为,一旦要纳税,以后炒股的成本就大了,对于他们来说,这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有部分理智的投资者则认为,一旦要对炒股所得征税,实际上是管理层在鼓励长线投资,促进股市健康发展。因为唯一减少税收(如果开征的话)的办法就是长线持股不动, 最后算一次总账。

  还有个投资者举了个例子,目前只要满仓持股过元旦,最后所买股票还不存在转让事实,盈亏不能确定,就不必申报,然后进入新的纳税年度,直到最终抛出股票为止。

  股民心态

  省地税局:

  申报≠缴纳税款

  昨天本报A4版报道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自行纳税申报的消息引起了不少股民的关注。对此,税务部门明确:今年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明年3月底前,须向主管地税机关自行申报。

  广东省地税局有关人士解释说,现在不少单位每个月已经为员工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但是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明年3月底前还是要进行自行纳税申报,这不等于这些人到时会被要求再次缴纳税款。

  税务部门人士表示,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前,法律上没有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平常是否就其所得足额缴纳了税款,都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对他们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而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记者李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