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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严禁火炬表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1: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严青)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昨天正式出台《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五严禁》。五严禁为:严禁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遮挡、覆盖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使用火炬、火把等明火器材进行表演、娱乐等活动;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任何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娱乐场所。

  据悉,元旦将至,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将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全面实行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工作制,对违反五严禁的娱乐场所,将依法给予责令停业、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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