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出检验合格报告 郑州两质检人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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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5:06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12月21日电(记者李钧德)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测,便向报检方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结果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后突然倒塌,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因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间接责任,日前郑州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总工程师刘书彦、起重一科科长刁立军被河南中牟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半年;检验员王鹏、苗爱民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2005年9月27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厂工地上,正在使用中的龙门吊在进行卸车作业时,突然整体倾斜倒塌,砸在旁边的工具棚上,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的重大安全事故。事后,有关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认定:龙门吊金属结构焊接质量及制造存在严重缺陷,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郑州市特检所及其检验员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检验规程履行职责,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25日,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到郑州市特检所,对其准备使用的龙门吊进行报检。郑州市特检所指派该所总工程师刘书彦、起重一科科长刁立军对报检的龙门吊进行验收检验。但是,二被告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便向报检方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该所检验员苗爱民、王鹏在没有实际到现场参加检验的前提下,在该份检验报告的检验员处签了字,使原本不合格的该龙门吊取得了合格的验收检验报告,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