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台媒:民进党抹红检察官 干扰司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6:57 中国台湾网 |
今日《中国时报》发表评论文章称,“公务机要费”案即将第二次开庭,如同第一次开庭前一样,绿营又倾全力,不但阻挠司法诉讼的进行,还使出硬把论告检察官“抹红”的政治伎俩。 文章称,陈瑞仁检察官起诉“公务机要费”案,将全案移送法院审理后,每逢开庭,民进党方面,就使出各式绝招,倾全力维护陈水扁一人。 文章指出,台湾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采取交互诘问方式,因此基于分工,侦查检察官和到庭公诉论告的检察官,不会是同一人。起诉案件成罪与否,固然和公诉检察官的法庭表现有些许关联,但主要关键还是在原侦查检察官侦查、搜集所得事证,能否说服审判的法官采信。 而公诉检察官法庭上论告,是延续和发扬原侦查检察官的结论。就“公务机要费”来说,张熙怀只是接手陈瑞仁起诉后的法庭论告工作,民进党“立委”再三批判张熙怀,正是典型的“张飞打岳飞”、模糊焦点的政治手段。 因为,“公务机要费”是立场深绿的陈瑞仁所起诉,绿营如果有意见,攻击火力应该是侦查起诉的检察官,怎么会转向后手的张熙怀? 文章还表示,只因为张去过中国大陆作学术交流,就该抹红、喊打?如果绿营的逻辑能够成立,那民进党去过中国的“立委”和官员,甚至陈水扁自己也去过,那该不该同样喊打?司法诉讼案件,不是不能批评,而是诉讼程序进行段落后再来检讨。“公务机要费”才刚开始审理,未来吴淑珍等四位被告的起诉证据,能否为承审合议庭接受?是否判决有罪?案件没有审完,无法得知。 一件审理中的司法案件,刚开审,绿营就穿凿附会,以擅长的政治操作手段,攻讦依法论告的检察官,根本就是乱打一通。手无寸铁和政治奥援的司法,面对政治无情、严峻的攻击,到最后损害的可是全民利益。民进党不为全民谋利,仅为一人兴利,不断阻挠司法个案审理,甚至不惜毁坏制度,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未来的历史,一定会记下这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