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二十一世纪合作战略(全文)(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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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8:32 中国新闻网 | ||
十二月二十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举行仪式,欢迎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访华。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转载使用。三、科技领域 (一)双方将积极发挥现有科技合作潜力,开展在应用科技领域的合作,为两国经济带来实际利益。 (二)双方将加强两国科学院、行业研究所、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的交流。 (三)双方将采取措施开设联合科技合作中心,并在对等基础上共建科技园区。 四、人文领域 (一)双方一致认为,人文领域合作是整个双边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大力加强。这将有助于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友谊和相互理解的进一步发展。双方将加强在教育、文化、大众传媒、卫生、旅游和体育领域的双边合作。 (二)双方将继续举办“文化日”活动,扩大文化交流,组织文艺团体、演员和艺术工作者巡回演出。根据互办中哈文化节的情况,双方将研究进一步扩大人文领域合作形式的可行性。 (三)双方将积极探讨互设国家文化中心的可行性。 (四)双方将继续推动扩大两国边境地区人文联系与交流,深化文化交流,解决联合考古、开展历史档案研究、庆祝民俗节日、加强双方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问题。 五、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 (一)双方将继续保持两国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维护安全,打击跨国犯罪、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领域的良好合作势头。双方重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在一方境内从事有损另一方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活动。双方强调,两国安全领域合作不针对第三方。 (二)双方愿继续加强两国防务部门的磋商、协调与合作,有效应对地区安全的新挑战与威胁。 (三)双方将继续开展两国特别是两国边境地区的执法部门在打击毒品贩运、武器和爆炸品走私、洗钱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方面的合作行动。 双方将采取积极步骤打击非法移民,完善在该领域合作的法律基础。 (四)双方认为,两国在预防和消除紧急状态领域的合作保持了较高水平和良好势头。为在紧急状态下保障安全,双方有关政府部门有必要就防灾减灾问题加强建设性对话,并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举行应对和消除环境威胁的联合减灾演习。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取得的成果,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现有机制下继续开展合作,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确保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水资源和生物资源,切实维护双方在各方面的利益。 六、国际领域 (一)双方将扩大在国际领域的双边合作,为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双方赞成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新型全球安全架构,承认各国拥有捍卫国家统一和主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并承认和尊重世界文化和文明的多样性。 双方将为开展世界不同文明、不同宗教间对话作出贡献。中方高度评价哈方关于举办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的倡议。 (二)双方深信,联合国对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具有关键作用。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联合国问题上高水平的协作。 双方认为有必要对联合国进行改革,但反对操之过急。双方认为,联合国改革涉及所有成员国的切身利益,应推动加强多边协调,提高联合国的威信和效率以及面对新挑战、新威胁的应变能力。应在广泛协商一致基础上作出相关决定。 (三)双方主张应通过政治、外交方式解决现有和新出现的国际问题和地区争端。双方认为,应公正、和平地解决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中东问题。 双方呼吁尽快实现伊拉克国内政治局势正常化。双方认为,在阿富汗恢复和平将有利于稳定地区局势和打击毒品生产和走私。 (四)双方认为,恐怖主义威胁具有全球性和综合性,指出有必要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反恐协作。双方将在打击犯罪财产的合法化和向恐怖主义提供资金支持的“欧亚小组”框架内加强合作。 (五)双方重申,将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国际核不扩散机制。中方重申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放弃核武器的历史性决定,认为这是哈方爱好和平并致力于全球稳定的鲜明例证。 双方指出,必须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推动六方会谈,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双方支持在中亚地区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支持签署相关条约。 (六)双方将在维护地区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方面开展合作,并积极参与保障地区安全的双边和多边机制与磋商。 (七)双方认为,在国际和地区局势发生变化的背景下,上海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已成为在互信、互利基础上深化成员国睦邻关系的重要平台,维护地区和平、安全、稳定的有效机制和深刻影响地缘政治进程发展的强大因素。双方将为不断深化和发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安全、经济和其他领域的务实合作作出不懈努力。 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周年纪念峰会,为本组织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中哈作为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信”)的积极参与者,将进一步促进“亚信”进程的顺利发展。双方指出,2006年6月17日在阿拉木图举行的“亚信”第二届峰会是该论坛机制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双方指出,中亚国家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国际社会应尊重中亚各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中亚各国的稳定与安全、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完全符合中哈两国的切身利益。双方重申愿与其他中亚国家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扩大各领域相互协作,特别是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等方面的协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 努•阿•纳扎尔巴耶夫 2006年12月20日于北京 [上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