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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行政审批项目必须纳入审批大厅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9:10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2月21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文件对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运行机制加以完善,要求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将直接为群众、企业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

  据了解,重庆市40个区县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自2003年全面建成以来,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建设和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审批服务职能不够清晰导致大厅功能发挥不够

好,大厅行政审批方式不太统一,各自为政的现象时有发生,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影响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进入大厅的审批项目繁多但实际能办理的项目有限,各窗口办事随意性较大等等。

  为发挥好行政审批大厅这一亲民、便民、利民的政务服务平台,重庆正式出台文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运行机制。

  据重庆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集中办理、联合办理行政许可的规定,此次出台的文件要求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将直接为群众、企业服务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类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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