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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出新版护照 温哥华中领馆谈换补护照事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4:07 中国新闻网
2007年1月1日《护照法》正式实施。1月4日,是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新版普通护照的第一天。图为新版普通护照。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报道,中国从元旦开始实施首部《护照法》,并推出新版护照。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签证组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表示,当地持有中国护照人士办理换补护照的程序和有关要求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不同的是原来的护照延期业务已经取消。从2007年1月1日起,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应当依法予以换发护照,不再办理延期。 签证组有关人员同时表示,居住在加拿大的华侨、留学生及中国驻外人员,除可以在中国驻温领事馆换补新护照外,也可回中国原居地办理有关换照手续。至于护照加页业务,由于原来中领馆并无此项服务,故签证组仍然不会受理。 新版护照将有几大变化:新版护照延长了护照期限,未满16周岁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护照法》取消了延期规定,护照到期后直接换证;新版护照取消了居民身份证号码,但增加了曾用名的加注。 另外,仍在有效期内的旧版普通护照可以继续使用,直至有效期届满为止。 新例实施后,居住加拿大卑诗省和育空特区的中国护照持有者,如所持护照即将到期,可就近在驻温哥华总领馆签证组办理更换新护照。 根据有关规定,申办新护照必须由本人亲自前往签证组,并携带旧护照正本、枫叶卡正本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工作周期为4周,换发护照规费为70加元(非正常换发规费为140加元)。签证组工作人员表示,换发新护照最好在旧护照有效期届满6个月内,护照过期一般不予受理,但也会视乎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记者黄运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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