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共和县农牧民进城定居可享受六项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10:0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近日,共和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共和县农牧民进城定居优惠办法(试行)》,以鼓励引导农牧民进城定居。

  一是保障进城定居农牧民在农牧区的利益。鼓励进城定居农牧民自愿、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地(草场)使用权,其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其承包地(草场)被征用,按规定享受征用补偿费等合法权益;原居住地户口保留;规定承担的费用之外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二是优化农牧民进城定居政策环境。进城定居农牧民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居住地登记落户;在购建住宅、办理房产证件时减免有关办证费用,在城镇建设住宅,优先供应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实行土地年租金制,对购建住宅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贴;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前继续享受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待遇,贫困户可以享受民政医药费补贴;计划生育户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生活遇到困难时,优先给予定期或临时救助;其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等政策,对其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优先给予资助。

  三是优化进城定居农牧民务工就业环境。取消和清理农牧民进城务工就业的手续,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一视同仁;凡在县内建设的项目,优先安排当地进城定居农牧民;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防止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四是优化进城定居农牧民经商创业环境。对农牧民申办个体或非法人私营企业登记手续的,出具规定的许可审批证件,就可核发营业执照,优先安排摊位;对办证、从业人员体检等免收证件工本费,减半收取体检费。

  五是加强对进城定居农牧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时,优先培训进城定居的农牧民;做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前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农牧民法律意识,提高择业和就业能力。

  六是做好农牧民进城定居服务工作。对进入小集镇集中定居的农牧民,特别是对生态移民和库区移民,在城镇调整土地,统一规划,建设农牧民新区,并在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要求贷款的,协调落实所需贷款;把定居农牧民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劳动就业、治安管理等工作统一进行管理;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予以法律援助,法院对其给予诉讼费减免、缓交等司法救助,切实解决进城定居农牧民打官司难的问题。(作者:谢康勇、王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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