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十一五”消防工作纲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1日08:47 青年时报

  除夕晚,杭海路采荷人家1幢3单元起火,两户人家的厨房和阳台被烧。

  这几天,杭州发生多起高层建筑火灾,大多与燃放烟花有关。合家团圆之时,这样的消息总是让人特别揪心。过节,更要注意消防安全。

  最近,杭州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十一五”期间加强消防工作实施纲要》。纲要指出,通过全市上下5年的共同努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消防装备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消防用地 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缺少、占用消防通道,小区里没有相应的供水系统,这些看似可以缓一缓的细节,往往就是造成火灾的重大隐患。

  纲要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必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如果是已编制城市规划的,必须在1年内编制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消防设施用地使用性质或者挪作他用。

  对那些消防规划内容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杭州市将不予以审批。2008年全市所有建制镇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地规划部门进行调整实施。

   消防设施 可扑救特殊场所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设施,可都是救命的宝贝。

  为此,杭州市政府提出,今后,要确保全市公共消防设施“零欠账”。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将及时进行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纲要还特别列出了几个“重点对象”———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等场所,提出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大消防装备建设力度,使得五年以后,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能够适应扑救这些特殊火灾。

  此外,到2008年年底,全市所有公安消防站执勤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特勤消防站、县(市)消防站必须配置大功率水罐车、举高消防车和抢险救援车。比如建成杭州消防装备总库,配备大型器材装备后援车。

   重大隐患 上报10天内作出决定

  “出租房”、“多合一”等,都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

  纲要提出,未来五年,火灾隐患要形成立案、核查、论证、公示、督办、销案的火灾隐患整改机制。这包括,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实行有奖举报。

  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并上报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人民政府要在10天内作出决定,进行包括定期予以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期限和督办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并组织督查和验收等措施。

   每年考评 拒不整改的要处罚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公安消防站及装备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对这些项目,杭州每年都将组织进行考评。

  对此,纲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将处罚的规定写得清清楚楚。

  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拒不整改或拒绝执行公安消防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火灾隐患单位,应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知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仍购买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等。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傅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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