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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先富者的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乔欣· 笔者在昨天本报《街谈巷议》一栏中发表《多为中低收入者谋》一文,提出要解决中国社会当前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不但各级政府要付出努力,广大先富起来的人群亦应作出努力。这个观点,符合邓小平同志当年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的。作为每一位富人都应自觉负起这份社会责任。 经过短短的二十多年,在神州大地上造就了一个富人群体,是我们改革开放的一大成果。而且这些人已不是一般的富,而是相当富有了。据中国社科院社会所2005年的一个数据称,在金融资产方面,67.2%的金融资产实际掌握在20%的富裕者手里。应当承认,这些先富起来的人多数都富之有道,是通过正当经营,通过自己的艰苦拼搏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是强者经济,他们都是一些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搏击的勇士和成功者,他们的富来之不易,他们在取得自己事业成功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所以对他们的富裕我们不应眼红,更不应该有仇富的心理。 但是,他们的成功离不开党和政府政策上的支持,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他们的富裕是来之于社会,同样也就应该反馈于社会,这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许多先富者已自觉这样做了。他们通过慈善捐款,希望工程、扶贫济困、兴办公益事业等等,回馈社会,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但应该承认,就目前而言,他们从社会得到的与反馈于社会的尚不成比例,社会大众还不够满意。当然这些都完全是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政府绝不会有政策性的规定。随着这个人群中自觉性的提高,和政府加强政策鼓励与引导,反馈社会的力度将会大大加强。极少数“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富人,自然不会受到社会的尊重。 富要富得其所,富还要富得有义。希望先富者自觉负起责任,多行义举,为扶贫解困多出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出力。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