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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坦白盗窃获轻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1:14 南方新闻网
■城事 本报讯(记者杨亮通讯员钟得科)金湾区一名诈骗犯案发后为求轻判,不顾家人劝阻主动坦白自己三年前伙同他人盗窃汽车的经历,最终获法院轻判。 44岁的胡某原籍湖南,在金湾区三灶镇务工多年。去年6月,他因涉嫌诈骗被拘捕。为了求得轻判,胡某不顾家人劝阻,主动坦白了自己三年前伙同另外两名男子盗窃汽车的经历。随后,胡某还帮助警方追回了赃物,并主动退回赃款三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盗窃犯罪事实,属自首,因此酌情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