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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7:03 红网-湖南日报
湖南团的代表认真审议大会文件。本报记者张目摄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记者李勇)农村公路建设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建好、管好农村公路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大事。陈君文代表呼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让农民兄弟有好路走。 作为常德市市长,陈君文代表举例说,常德市地处洞庭湖区,是国家重要的粮、棉、油主产区。农村公路等级低、路况差,一直以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2003年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常德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农村公路等级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但是相对于全市经济发展,农村公路仍然存在着技术等级偏低、资金缺口大、规模不足、养护管理机制滞后等问题。 为此,陈君文代表提出3点建议:一是提高补助标准。为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各乡镇配套资金的压力,希望国家采取“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重点扶持”的办法,保持国家在通村公路建设方面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投资强度,尤其是对湖区和山区的通村公路建设给予适当的倾斜和照顾,对通畅工程补助资金每公里增补1-3万元。二是扩大通畅工程建设规模。充分考虑各地人民群众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扩大“十一五”建设规模,实现90%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三是加快通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立法。修订《公路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对县、乡、村道的管理养护责任,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加强对农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权力,保护好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 陈君文建议将通村公路全部纳入养护范围,县道由县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道由乡级人民政府选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养护,村道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养护。同时,每个县成立一支机械化专业养护队伍,主要负责县、乡、村道的大中修等较大的养护任务。在路政管理上,赋予县级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的“治超”执法权,组建一支从上至下的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实行垂直管理,将县、乡、村道一并纳入管理范围;开展农村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活动,使在农村公路上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从一开始就得到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