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热学《物权法》欲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2:40 新闻晨报

  □崔建栋

  上周日,是松江阳光花园小区业委会安排新老物业交接的日子。然而,在三方协商好的交接过程中却“暗潮”涌动。原先空闲的物业用房被老物业“鸠巢鹊占”,会所的储藏室里却塞进了公用垃圾箱,而景观河的水泵也遭到了破坏……新物业第一天的工作就在一片狼藉中开始。笔者昨天发现,部分业主近来开始自发学习新颁布的《物权法》,结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在不知不觉中就遭受侵犯,今后可以凭借法律讨个说法,为自己维权。有业主表示,自发组织学习《物权法》是一次很好的小区普法活动,更能加强自我维权意识。

  业主资料随老物业撤走

  前天下午,松江阳光花园负责大门执勤的保安礼貌地将笔者拦下,询问是否为小区业主,进入需要登记。

  表明来意后才得知,他们是小区新物业虹宇物业委派后的第一天上岗,由于老物业上周日撤离时,将物业负责保管的小区规划、设备资料以及所有业主资料带走,使新保安不得不重新开始盘问进出小区人员。当笔者获许入内时,发现缓缓启动的自动路障上已锈迹斑驳。

  小区新一届业委会副主任高建民向笔者介绍,两家物业交接清点设备时,发现小区部分红外线周界报警装置存在故障。”而另一位业主陈先生还表示,小区门口的两辆观光电瓶车还曾经被人运出小区,物业管理存在漏洞。“如今业主资料都被老物业一并带走,保安对小区人员进出只能仔细排摸,登记门号,给业主带来了不便。”

  业主学法坚定维权信心

  “物业管理规定中已经确定业主可以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而《物权法》中也有相关条例,这更坚定我们更换物业的决心。”

  高建民告诉笔者,新业委会于去年11月换届,其首要任务就是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再受侵犯。于是,新业委会发动小区业主学习相关物业管理规定,并开始时刻关注与他们小区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法》。

  业主李先生虽已年近六旬,但通过对《物权法》的仔细学习,觉得这次物业交接时,老物业的部分做法有待商榷。据现场观察,原先小区的物业用房位于小区正门东侧,共有两层楼面,但交接后,新物业只得到了一间用房,其他都被老物业撤空上锁。

  同样的场面也发生在小区会所内,“铁将军”把门的房间内赫然可见一些会所使用设施,甚至还有原本设在小区内的垃圾筒。李先生在学习后得知,如物业用房等部分是小区业主共有的,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怎么能被仅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占有呢?

  笔者发现,阳光花园的许多业主都对《物权法》能高票审议通过,感到欢欣鼓舞,对今后的维权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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