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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四处行窃 居民苦不堪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8:09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消息定城3月20日电(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 宋静 摄影报道)家住定安县雷鸣镇的王先生等居民连日来被一桩烦恼事困扰着。原来,他们镇上有一名精神病患者,经常手持砍刀在镇上四处“撒野”,王先生家已经是连续多次被“光顾”了,附近的居民也都是怨声载道,因为派出所称也没有什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所以大家只能继续容忍着,无可奈何。“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 “精神病”四处行窃 居民苦不堪言 王先生在雷鸣镇上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据他家的工人小陈介绍,3月19日凌晨1点多钟,当时他正在睡觉,突然听见楼下大门砸锁的声音,便赶紧起床到楼下查看。只见一名中年男子正拿着一把砍刀砍仓库的大锁。小陈走上前去,发现该中年男子正是经常在雷鸣镇大街上游荡的精神病患者陈某。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王先生告诉记者,3月17日晚上,陈某将院子里的几袋矿泉水瓶丢出墙外。他赶忙跑过去制止,结果陈某就拿着砍刀向他挥舞,他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陈某溜走而毫无办法。直到次日王先生去雷鸣派出所报警,损失的物品才被警方追回。 据王先生介绍,从去年12月份开始的,他的家中屡次遭到陈某偷窃。“更可气的是,他的手里经常拿着一把砍刀,他伤着人了也不负法律责任,可我们要是伤着了他那可麻烦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王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3月20日,记者来到雷鸣镇现场采访时,不少居民纷纷来向记者讲述他们类似的遭遇。“他老是在街上逛来逛去的,也不是个办法。”同在雷鸣镇上收购废品的居民吴阿婆说,上个月她家的铁门就被陈某用石头砸坏了。 警方和居民 奈何不了一个“精神病”? 针对居民们反映的问题,3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雷鸣镇派出所。据派出所莫警官介绍,陈某,今年41岁,雷鸣镇古老坡村人,精神病人。2003年,陈某因盗窃被抓入监狱,后来因为查出他患有精神病,就被保外就医。回来后陈某一直呆在家中,每当精神病发作的时候便跑到镇上游荡滋事。可因为陈某是精神病患者,依法不能对他进行刑事处罚,派出所也只能责令陈某的家人对他进行看管和治疗。 面对陈某的所做所为,他的家人们也表示出无奈。据陈某的弟弟小陈介绍,陈某原来精神状态正常,一直靠在家种田和帮别人打井为生。2002年,他在帮别人打了一口井之后,突然患上了精神病,具体患病的原因他也不清楚。“我们也尝试用铁链把他锁起来,可是铁链一锁他就一个劲地撞墙,我们害怕他出事也不忍心,只能让他这样了。”小陈说。 对于派出所和陈某家人的解释,居民们仍希望他们的苦衷得到解决。 律师说法 要对精神病人看管和治疗 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真的没有什么对策吗?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指出,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是由于精神病人实施的以上行为给他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其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报料人: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