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两年后,女友来讨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8:3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葛军和张玲曾是一对情侣,可如今却成了死对头。在这两人心中,感情是很好分的,可情债却怎么也分不清。因为6万元钱,他们第二次闹上了法庭。

  据张玲说,2003年4月14日,葛军向她借了6万元,可事后她多次索要,葛军就是不还钱,这一拖就是两年多,她不得不告上法庭。张玲说话的语气很硬,因为她有证据,葛军写的欠条,一共两张,还是同一天写的,欠款总额为6万元。

  葛军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并不意外,因为这笔钱,张玲已第二次将他告上法庭。手握法院传票,葛军脑中想的并不是如何打这场官司,而是“这一次张玲会不会到庭”。因为,早在2005年5月10日,法院第一次受理此案,开庭当日,张玲因吸毒被南京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没能到庭,以至于案件以张玲撤诉处理。

  这一次开庭,张玲出现了,没有过多言语,拿出欠条直接要葛军还钱。面对这份“铁证”,葛军仍很坚定地说,他从没有向张玲借过钱,而且很肯定地告诉法官,张玲出具的借条是2003年4月14日,可那时他们早已分手。“为什么我记得那么清楚,因为我们是2003年情人节分手的。还有,我不可能在同一天内写两张借条,这也不符合情理。”

  对于这两张借条的由来,张玲给出了她的解释。她说,2002年6月,葛军因买车向她借了3万元,当时没有写借条。而2003年4月,因做生意,葛军又向她借了3万元,两次借款都是在2003年4月14日补写的借条。

  听了张玲的解释,葛军不再纠缠,直接要求法院对借条上的字迹进行鉴定,看是否出自其笔,似乎只有鉴定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可不知何因,葛军却怎么也不愿支付这笔鉴定费。

  秦淮法院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张玲说葛军欠款6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葛军申请鉴定借条笔迹,但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不预交鉴定费用,其应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判决葛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张玲6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陈菲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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