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 双规后才明白默许妻儿收钱是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6:30 信息时报

  

郑筱萸双规后才明白默许妻儿收钱是受贿
郑筱萸 郑筱萸,1942年生于福州,1963年,郑筱萸考入复旦大学生物系。妻子刘耐雪是他的大学同学。毕业后,郑筱萸和刘耐雪双双被分配到了浙江,后进入杭州制药厂(民生制药厂前身)。1994年,郑筱萸出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1998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郑筱萸任局长。2005年6月,郑筱萸被免去局长职务。北京消息 昨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腐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院开庭审理。来自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郑筱萸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原局长期间,涉嫌受贿640余万元,并在该局药品注册等工作中涉嫌玩忽职守。

  公诉审判团队强大

  该案被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称为“全国商业贿赂第一案”,专案组由中央纪委、最高检察院共同组建。今年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曾发出通报,对郑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宣布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至此次开庭,前后历时仅两月有余。

  鉴于此案影响重大,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周晓燕亲自带队组成公诉方4人团队,审判长则由北京市一中院主管刑案的副院长吴在存担任。

  似乎也正因为案情影响重大,郑筱萸案此次一审开庭,无一家新闻媒体获准参与旁听。

  在郑筱萸被羁押期间,不仅传出其自杀的消息,亦有人士透露郑筱萸身患糖尿病并多次发作。记者从权威部门获知,郑筱萸自杀一事毫无根据,不过其确曾申请保外就医,但已被有关方面驳回。

  郑筱萸被控两项罪名

  一位参与旁听的人士告诉记者,郑筱萸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即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40万余元,其中大部分是在药品注册中收受的贿赂。就金额而言,最大一笔过100万元,最小一笔仅2万元;行贿的方式,除了赠送现金,还有以药企入干股等。据该旁听者介绍,仅此一项,公诉方约耗时两小时宣读。

  据介绍,在行贿对象方面,既有来自海南的康力元集团和浙江的两家制药企业,还有郑筱萸的下属。前者是通过贿赂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方面谋利;后者借此获得晋升机会。

  郑筱萸所涉另一项指控,即为在担任药监局长期间涉嫌玩忽职守罪。主要内容是,郑筱萸擅自批准启用全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并在此后的药品注册方面,将审批权下放给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导致其本人完全放弃监管职责。

  郑筱萸上任后推行的第一个重大政策,就是强制推行GMP认证,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能取得认证的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检方起诉称,郑筱萸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推行认证政策,给广大百姓造成伤害。

  据了解,郑筱萸之妻刘耐雪、儿子郑海榕虽因同案被查,但并未现身法庭,起诉书表述为“另案处理”。郑筱萸的妹妹及另一位亲属出现在旁听席上。

  庭审中,已两鬓微白的郑筱萸,在法庭上表现得较为冷静,其认同检方指控的多数内容,但对一些小金额贿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郑筱萸在法庭上说:“在被双规后,我想明白了,那些药厂老板是换个方式来行贿我,他们给我老婆和儿子干股和钱,我没有干预,而是予以默认,这就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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