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墙外强安广告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0:56 哈尔滨日报

  编辑同志:

  我们是道里区新天地小区居民。前些天,昌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没有与住户达成协议的前提下,强行在该小区16号楼1单元外墙窗户旁安装一大型户外广告牌。在安装牌匾过程中,他们所用的电钻头很大,涉及3楼至5楼多户居民家墙壁,由于钻墙眼一侧属于冷山,居民担心墙壁保温板被钻透后,冬天很容易不保温,为此居民前去阻止,可他们称“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双方为此发生冲突,造成小区前近百人围观,车辆无法进出。昌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强行安装广告牌的行为,是否太霸道了,希望媒体给我们做主。居民于先生

  记者调查:

  记者来到新天地小区,看见昌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大型广告牌已安装在16号楼1单元的外墙阳台窗户旁边。居民张大娘介绍,3日下午,昌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人开来一辆大型吊车,在3至5层阳台窗户旁边强行安装大型广告牌。有的住户见此上前阻止,遭到安装人的威胁和辱骂,引起双方冲突,当时公安和城管部门的人都到了现场。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即责令昌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马上停止安装。待城管部门的人走了以后,他们还是将广告牌安装完毕。

  住户王先生说:“当初,我们花了很多钱买了这套房子,可这家公司竟强行往我们的墙上钻眼,让人心痛呀!再说这面墙是冷山,将来出了问题谁来负责。我们找到物业公司,可经理说可以考虑居民的反映,但现在还是没有动静,我们不知道,究竟谁来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小区物业公司薛经理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对强行安装牌匾行为进行了制止,让其出示手续时,业主自称正在补办,但我们的态度是没经邻里同意决不允许擅自安装。随后,记者采访了道里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他说,目前对临街悬挂牌匾是否须征得邻里的同意没有明文规定,但居民完全可以根据有关法规,付诸法律排除妨碍,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韩 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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