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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无水电 业主获赔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1:5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家住朝阳区东草园铂宫国际中心的郭先生等4位业主收房后发现,房子的水电和天然气等设施仍然一无所有。近日,朝阳区法院判决北京京隆房地产开发公司赔付原告50余万元至13万余元不等的违约金,共计近百万元。同时,开发商需在判决生效30日之内将水、电、天然气等设施安装完毕。 2003年12月,郭先生花费276万余元购买了朝阳区东草园铂宫国际中心的一套房屋,2005年1月5日办理了收房手续。收房后,他发现房屋内上下水、供电、空调、燃气、消防、化油池、排烟道等设施都没有。此外,开发商也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与郭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3名小区业主。 开发商认为,涉案房屋是业主用于商业用途的,开发商需根据业主的设计方案安排燃气、上下水、供电等设施的施工。在业主出具设计方案至施工完毕的这段时间属于房屋的空置期,其间的损失并非开发商违约造成的,故不同意承担违约金。不过,开发商承认,房屋至今没有取得产权证,现相关审批手续“尚在办理当中”。 法院认为,开发商没有将涉案房屋的上下水、供电、天然气、空调、排烟等设施系统安装到位,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记者了解到,由于开发商未履行判决,原告方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