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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加强枪支管理 基辅实施“自愿交械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8:07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朱冬传5月10日,乌内务部社会安全司司长弗·马耶夫斯宣布,4月1日起在乌克兰首都基辅进行的———主动“交械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一个月来收缴大量枪支弹药。 在3月底,当乌政治冲突升级征兆日益明显之时,乌克兰内务部宣布,从4月1日起,在基辅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愿上交枪支弹药行动。每周二、四、六为接待日。内务部保证对自愿上交者免除刑事责任和行政处分。 2004年3月,乌克兰议会一读通过枪支法,但至今仍未最终通过。为了加强对枪支的管理,乌克兰内务部确定了枪支必须进行国家登记、生产许可证和携带入境原则。在乌境内禁止公务和民用枪支使用消声器和带夜视瞄准器附件。购买枪支必须持有乌内务部特别许可证,有效期3年。 乌克兰内务部坚决反对枪支管理自由化。乌政府对枪支管理是十分严格的。从合法持有枪支及正当防卫原则出发,乌克兰内务部确定了枪支必须进行国家登记原则,生产许可证和携带入境原则。最近修改的有关枪支管理规定中取消了18种可以购枪的情况,重新对持枪者及枪支进行了一对一的复核审查,对取消的18种情况及这些人员,他们被取消持枪许可后,可以到原枪支购买专卖店按一定比例取回赎金,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