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双保走进贺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8:07 法制日报

  本报银川5月20日电 记者周崇华 通讯员马惠莲“咱每年只拿出38元钱,就把保险、保安请进了家。保险、保安进队入户一个多月,全场再也没有发生盗窃这种让人烦心的事。”今天上午,正在地里干活的宁夏贺兰县京星农牧场3队农工,给记者说起已见成效的“治安双保”,满心欢喜挂在脸上。

  贺兰县京星农牧场地处偏远,全场6个生产队170户人家常因农田水利设施、农机具被盗和入室盗窃一筹莫展。

  2007年4月,贺兰县综治办尝试将保险、保安相结合的“治安双保”引入京星农牧场,由农工自愿选择农机具及农业设施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盗抢保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等险种。保费依据农工的承受能力,每户每年只需交纳38元保费,可获得最高10000元的财产损害赔偿。参保农工遭受自然灾害,发生被盗案件,保险公司均按规定比例予以赔付。

  保险公司从降低赔付风险的角度出发,为全场聘请了3名保安,签定书面协议约定了保安职责和考核奖惩。保安在驻场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昼夜治安巡逻,看庄护院,全场很快形成了驻队保安聘用经费的市场机制和农工享受保安巡逻防范,发生盗抢案件保险公司理赔的“双保险双服务”平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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