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王”盗树换来牢狱之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8:5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通讯员 江刑 金陵晚报记者 洪唯

  直至法院宣判,盗树6人组的成员们心中仍有疑惑,他们此时已清楚自己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但还是觉得砍一棵空地上的大树拿去卖与入室盗窃,或偷人钱包等盗窃行为有所不同。究竟有什么不同?他们说不出来,但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时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了他们。

  盗树卖钱

  2006年12月14日上午8时许,以捡破烂为生的安徽籍男子张金柱带着一男一女两个亲戚打算砍一棵树当作木料卖钱花,半路上,张金柱又碰巧遇到了另外3个老乡加朋友,于是盗树集团发展壮大为6人。菜刀、锯子、近10米的长绳,准备好伐树工具的张金柱俨然一个“盗树能手”。

  走到江宁区东山街道附近某地时,几人一下呆住了。原来,在他们不远处竟矗立着一棵20米高,40厘米粗的参天大树。树叶几乎掉光,杈枝极多,张金柱虽然不知道这棵树是银杏树,但清楚这棵树绝对年代久远。他看到周围不仅空无一人,连房子都没有,心中不禁暗喜:发了!3个男的锯树,两个女的帮忙,还有一个女的把风。张金柱立即将工作分配下去。

  6人组中的3个男子随即开始锯树,由于这棵老树实在太粗,3人铆足劲锯了10分钟,也才在树干上开了一个口子。锯不倒就用绳子拉,张金柱爬到树上八九米处,用绳子的一头紧紧拴住树干,再爬下树和另外4人一起拉绳,想尽快将树拉倒。“1、2、3,拉!”5人都使出了吃奶的劲,只见树上的一根树枝颤了一下,而5人的手上都拉出了血痕。见无法速战速决,张金柱等人只好继续老老实实锯树。

  又过了半个小时,老树终于轰然倒地。此时,两个女的开始用菜刀砍去老树的杈枝,而张金柱等3个男的正在商量如何运送木材。突然,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冲了过来:“谁让你们砍了我家的树!”老树有主人?这是张金柱始料未及的,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几个女的已经作鸟兽散,而他和另两名男子成了老树主人的俘虏,并被随后赶来的110民警带走。听说自己男人被抓,其中一个女的选择了自首。不久,盗树6人组被全部抓获。

  全部判刑

  根据相关部门现场检测,那棵从老树主人爷爷辈就种下的银杏树的立木材积为1.0219立方米,价值人民币5.5万元。

  近日,江宁区法院公开审理了盗树6人组涉嫌盗窃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盗树6人组企图盗窃他人树木,再转化为金钱从而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盗窃罪。6人组中,3名男子在盗窃中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3名女子为从犯。2007年5月18日,法院依法判决6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张金柱及其他两名男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罚金1万元;分别判处两名砍杈枝的女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而望风的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零6个月。(文中罪犯系化名)

  ■法官点评

  就算砍一棵树也是盗窃,但毕竟与通常的盗窃行为不同,张金柱和他的亲戚们总觉得这样的盗窃应该比那些盗窃行为要判得轻,没想到判了3年,张金柱等人表示要上诉。

  对于罪犯及其亲属的疑惑,承办本起案件的江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盛义禄表示,法院尊重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但就本案而言,法庭已经对几名罪犯从轻判罚。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财物价值6万元以上,刑期为10年以上;而张金柱等人盗窃的大树价值已接近6万元。同时考虑到几人盗窃未遂,且在空地上砍大树的盗窃行为确实比入室盗窃或偷钱包等与被害人直接接触的盗窃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要小得多,因此才依法从轻判罚。

  (编辑 风帆)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