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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玻璃砸破幼女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9:3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白民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抱着不满两岁的女儿在路上走,突然天降玻璃,正好砸中女儿的头部,划出一条10厘米长的大裂口。 经过调查,李敏发现玻璃是从附近一户居民家的窗户上脱落的。孩子伤好后,李敏和丈夫将房子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一起告上了法院。 去年8月26日中午,李敏抱着女儿路过一幢公寓楼。突然,一块玻璃从天而降,砸中她的肩部,一阵剧痛,抱着的孩子身子一软,没了动静。李敏一看,孩子满头满脸的血,已经昏迷,头上被玻璃割出一条大裂口,露出了脑浆。 她吓呆了,拦车将孩子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医院发现孩子头部被划出一条约10厘米的开放性裂口,诊断为开放性颅脑外伤、头皮切割伤等。 经查,肇事玻璃是4楼一户居民家的窗玻璃,当天突然从窗户上脱落。去年11月,李敏和丈夫将居民姚非和房子的所有人——南京某高校告上法院,要求两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7.8万余元。 “我们2003年就将房子出租给了本校老师姚非居住,对于窗玻璃松动的情况并不清楚,也无从管理。”学校认为姚非并没有通知学校修理窗户,而且当天有风,姚非开窗时却没有将窗户的撑杆固定牢,结果风一刮,窗户碰到墙壁玻璃就掉了下来,姚非在使用房子时存在过失,学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姚非则提出,自己住的房子是博士后公寓,入住时曾跟校方签过协议,约定房子及屋里的电器都属于学校,他本人对窗户并没有管理责任,也没有维修义务。发现窗户玻璃松动后,他多次向学校反映,但学校没尽到检查、管理和维修的义务。他还表示学校并没有证据证明当天有风。 姚非的妻子在接受询问时也表示,当天窗户一直是开的,没有人动过。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另一块玻璃也不牢固,就将另一块玻璃也拆了下来。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敏夫妇要求对孩子进行伤残鉴定,但因孩子太小,神经系统仍处在发育过程中,鉴定机构无法评定伤残等级。 白下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学校作为房子的所有人和出租人,有义务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如今,学校无法证明玻璃脱落是姚非使用不当,就应当推定为是自身不牢固导致的,学校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姚非作为使用人,在发现玻璃松动后,既没有及时向学校报修,也没有自行维修,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据此,法院近日判决学校赔偿2.1万余元,姚非赔偿5343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