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平:5年内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8日09:20 黑龙江日报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表示,中国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而中国传统的企业工资确定方法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邱小平说,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方面能缩小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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