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11:4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图)

  王兵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图)

  邓菊梅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图)

  王书田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图)

  李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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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水彬

  【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A02王兵:38岁,陕西省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后勤服务中心职工

  主要荣誉:连续四年被评为西安烟草系统先进个人。国家烟草专卖局、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先后发出了《向王兵同志学习的决定》。国家烟草专卖局2006年6月授予他“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职工”荣誉称号,2006年被评为西安市文明市民标兵,2007年被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2007年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特别节目“情动丁亥”报道了其事迹。

  主要事迹:十几年来,他义务承担起十几名离退休职工和孤寡老人换煤气、搬东西等重体力活,热心传递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1993年秋,王兵的一位昔日同窗好友因接连遭受精神打击,不幸罹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行为失常。好友父母年迈多病。王兵伸出了援助之手,撑起了这个病困交加的家。他不辞劳苦地照顾好友的生活起居,带着好友四处求医看病,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一照顾就是14年。在妻子下岗,自己并不富裕的情况下,14年间共为好友花费了5万余元。

  A08邓菊梅:53岁,中共党员,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环南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主要荣誉:任居委会主任的环南路社区被评为“全国先进社区”。2002年,当选为中共十六大代表,2005年4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2007年3月荣获全国十大女杰提名奖。

  主要事迹:1990年下岗后自办防盗门厂,安置了40多名下岗职工。企业发展的同时不忘回报社会,大家推选她为居委会主任后,一心扑在社区工作和为群众办好事上,用诚心、爱心、宽容来营造和谐社区:拿出5万元资金清理了社区内几百吨垃圾,代缴了拖欠水电费;又拿出7万元免费建起了150平方米的社区办公室。先后为30多名释放人员安排就业,帮助他们成家立业。

  建成“邓菊梅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至今还资助着5位孤寡老人、3位残疾人。多年来一直细心照顾着社区80多岁的高秀珍老人。社区残疾人马自力患脑瘫,张梦林患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生活困难,她为马自力家办了售奶小摊,使其走出困境,增加家庭收入;为张梦林联系上西安市交警一大队,结成帮扶对子,使他树立生活下去的勇气。

  【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

  D07王书田:54岁,中共党员,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主要荣誉: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模范检察官。

  主要事迹:从事政法工作近30年来,公正执法,忘我工作,无私奉献。2001年6月的一天,王书田晕倒在办案现场,经诊断是肝硬化晚期和糖尿病。医生要他立即休息,可他仍然坚持在岗位上。就这样在工作岗位上三次累倒,两次吐血,两次被送入医院紧急抢救。他说:“我愿意透支生命,为检察事业奉献热血。”

  两次因病住院,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下一大笔医药费。他卖掉了自家唯一的住房,全家租住在一间40平方米的小屋里。家里没有一件像样家具,唯一一张桌子,让给女儿写作业,王书田要看材料写东西,就坐在床沿边把床当书桌;唯一的家电是一台时好时坏的旧电视。在这样的窘境下,王书田从来没向组织开口,并一次次拒绝了以给他“支付药费”、“解决困难”为名,而求他在办案时“手指留缝”,执法时“手下留情”的人。

  D42李增亮:43岁,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鹿塬法庭审判员

  主要荣誉:被誉为鹿塬“铁案法官”。2002年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他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主要事迹:1990年,李增亮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到基层法庭工作。在鹿塬法庭艰苦的环境下,一干就是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曾经分别到鹿塬视察工作,提出要给他调动工作,他都一一谢绝了。从1994年起他患上了慢性胃炎和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1999年被确诊为右股骨头坏死。但他一直坚持在岗位上,直到2003年,县法院领导得知病情后,劝他在家休息,他就在家里装了部电话,将号码在社会上公布,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从未收过当事人一份礼、一分钱。据不完全统计,在他担任书记员的6年当中,参与审理案件210件,在审判员指导下办案186件;任助理审判员6年,参与办案和独立办案526件;任审判员后,独立审结案件293件,超过原定计划任务80%。他审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缠诉和上访,被誉为鹿塬“铁案法官”。

  【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

  E01丁水彬:36岁,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红专南路社区居民

  主要荣誉:2005年被陕西省妇联评为陕西省十佳儿媳,2006年被省民政厅、省妇联等七部门联合评为十大孝子。

  主要事迹:1970年,丁水彬的公公遭遇车祸,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1999年初,丁水彬与丈夫结婚后,毅然从婆婆手里接过护理公公的重担。经常为公公擦洗身子,按时给公公伤口烤电、换药、换洗尿布、褥子,每2-3小时再帮助上一次厕所,翻一次身。2002年6月,丈夫王健宏患全身“重症多型性红斑”,医生当即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在丁水彬陪护王健宏治疗时,婆婆在家发病,被送往医院抢救。要同时服侍3个病患,丁水彬短短时间瘦了15斤。为降低费用,方便护理,丁水彬还自学了医学知识,学会了打针、换药、治疗烤电、按摩等。

  家有高位截瘫37年的公公、体弱多病的婆婆、双目失明的丈夫,以及嗷嗷待哺的幼儿。她以柔弱的双肩担起家庭,靠在街道摆缝纫摊点维持生计。她是公公的“腿脚”,婆婆的“臂膀”,丈夫的“双眼”,其孝老爱亲的先进事迹广为传颂。穴记者程慧整理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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