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搜狐网被判侵害名誉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3:30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上海11月20日专电(记者 杨金志)在搜狐网下属的一个论坛上,上海一位幼儿园园长被网民指名道姓辱骂,园长为此将搜狐互联网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搜狐网侵犯园长名誉权,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帖子,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并在论坛上发布赔礼道歉声明。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上海一家幼儿园园长刘芳(化名)在搜狐网下属的焦点房地产网论坛中发现,有网民发表了《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要求集体罢免腐败、变态园长刘芳事件》《幼儿园园长可谓罪孽深重》等帖子。刘芳表示,这些文章的内容纯属捏造,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2006年12月,刘芳委托律师向北京搜狐新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删除所有帖子,并提供发帖人的登记信息及发帖人的IP地址。但是,搜狐新时代上海分公司未予回应,并且还不断有新增的帖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搜狐互联网公司是焦点房地产网的经营者,对其经营的网站有法定的管理义务,对网民通过其网站的论坛发表的信息和评论有合理的审核义务。在本案中,网民在论坛上发表帖子是侮辱性质的谩骂,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搜狐网发现这些帖子应该及时删除,但事实上却没有尽到审核义务。至于搜狐新时代上海分公司,由于不是焦点房地产网的经营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