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男孩跳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2: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15岁男孩陈健(化名)在房山区韩村河中学受到处分后,从3楼教室跳下,身上多处骨折。为给他治疗,父亲陈昆(化名)向学校借款1.5万余元一直未还,后被校方起诉。

  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城关法庭当庭宣判陈昆30日之内还钱。下午,陈昆到房山法院起诉韩村河中学,称陈健跳楼是因为受到不公正的处分,索赔近23万元,并要求校方承担以后的治疗费用。

  家长向学校借钱医治

  昨天上午庭审时,韩村河中学代理人表示,陈健今年读高一,9月11日晚自习期间,陈健突然从3楼教室跳下。当晚,陈昆称要给陈健看病,但是身上没有带钱,向学校借款5700余元,9月29日,陈昆再次称无钱看病,又借款1万元。

  该代理人说,陈健跳楼事发突然,跳楼原因并没有弄清,但学校有财务制度,年底需要对财务进行总结,陈昆应该在年底之前还钱。

  陈昆出庭时右手缠着纱布,他说儿子出事后自己在煤矿无心工作,划伤了手。

  陈昆说,陈健跳楼是因为受到校方不公正的处分,陈健的宿舍发现了有9个烟头,陈健作为班长承担了责任,但校方处分后又让陈健找出真正的抽烟者,陈健无法承受压力才跳了楼。

  校方称跳楼与处分无关

  陈昆称让校方出钱时,校方让他写下借条。但借的钱远远不够,他还不得不拿出了公积金。

  “我现在没有能力,等我起诉学校的案件判下了,这笔钱再说吧。”陈昆当庭表示,但校方代理人拒绝这一建议。

  庭审后,房山法院当庭宣判,判决陈昆于判决生效之日30日内偿还韩村河中学的欠款,陈昆表示不上诉。

  昨天下午,陈昆到房山法院起诉韩村河中学,称陈健跳楼应该由校方承担全部责任,要求校方赔偿近23万元,并承担今后的治疗费用。

  对此,韩村河中学出示了4份陈健的遗书,他们说遗书中没有提到处分是跳楼的原因,反而写了家里其他不顺心的事,所以陈健跳楼是他自己的原因,学校没有责任。

  目前,房山法院对陈昆的诉状正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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