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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为我平反冤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6日12:44 南方都市报
●李正天:想打倒谁就打倒谁,想剥夺谁的权利就剥夺谁的权利,这种无法无天的状态很可怕。民主与法制,这个饱含着“血和泪的命题”一定要向毛泽东和周恩来上书。 ●习仲勋:“你们如何发火,怎么讲都可以,因为我们搞错了。”“事情虽然不是出在我手里,我也要承担责任。” 李正天简介 山东临沂人。1942年12月24日生于湖北恩施。现任广州美术学院教授。1974年11月,以“李一哲”为笔名,与人合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1977年被打成反革命集团首犯,1979年2月平反。这是习仲勋主政广东期间平反的一宗极有影响力的冤假错案。李正天致力研究哲学,并创作了大批油画。在美术教学上提出“强化基础,重在引发”。他也是日本爱知世博会中国馆创意方案的提出人。 现在年龄在50岁以上的广州人或许还记得1974年11月10日,一张名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出现在广州最繁华的北京路口。大字报署名“李一哲”。 这张大字报从头到尾67张白报纸,长达2.6万字。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交通堵塞。夜黑了,还有许多人打着手电筒、划着火柴读完它,抄录上面的句子。 读过这张大字报的人或许也还记得:1975年,广东全省上下动员,批判这张大字报。上百场万人大会上,批判者与“李一哲”的“李”―――那个个头矮小、面庞瘦削的年轻人各占一台,拿着扩音器,面对面大辩论。 “当时听省委传达:不批倒‘李一哲’,就不准毕业。”省委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刘子健当年在中山大学读书,亲历了辩论会,“大字报里有一段批判林彪的‘天才论’。‘一个人的脑袋代替八亿人的脑袋’,这些话振聋发聩、石破天惊,让我对‘文革’中盛行个人崇拜从此产生怀疑。” 这张大字报迅速流传全国及海外。江青说,这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 “李一哲事件”成为了广东“文革”后期一场自下而上的民主与法制诉求。这一民间异端思潮成为了当代中国思想史上极有影响力的事件。 当年的“李”、今年66岁的李正天,大光头、大胡子,一年四季穿长袍,冬天时还会戴一顶圆毡帽,样子古怪。其实,也不奇怪,他是艺术家、哲学家。 “‘文革’中,说谁反对毛泽东就打倒谁,想剥夺谁的权利就剥夺谁的权利,这种无法无天的状态很可怕。”这是李正天与人合写那张大字报的动因。 刚到广东的习仲勋主持了“李一哲案件”平反工作。事情虽然不是出在他手里,但他仍然主动承担了责任,“你们如何发火,怎么讲都可以,因为我们搞错了。” “最反动的文章” 大字报一贴出来,立即轰动广州,迅速传遍全国。美院领导找我谈话,问我大字报中讲的“坚持林彪体系的顽固派”是谁?我直言不讳:就是江青他们。 “文革”爆发时,我是广州美术学院四年级学生,当过广州红色造反司令部“呐喊”兵团的头头。那时,我反对林彪、康生、黄永胜这伙人,写过一张大字报《炮打黄永胜是对他最大的挽救》。因为这事,1968年夏,我被通缉,从武汉抓回广州监禁。 1972年,林彪“九一三事件”后,我反对林彪、黄永胜的罪行不成立,但还要继续审查我反康生的罪行,就被押送到美术学院(当时更名为“广东省人民艺术学院”)边劳动边审查,还是没有完全自由。 我不安分,只要有一点点自由,就开始活动。我和郭鸿志(当时是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技术部副主任)几个人经常在一起讨论社会问题。我们都认为,当时社会主义法制不健全很危险,想打倒谁就打倒谁,想剥夺谁的权利就剥夺谁的权利,这种无法无天的状态很可怕。民主与法制,这个饱含着“血和泪的命题”一定要向毛泽东和周恩来上书。 1973年底,听说四届人大要召开,我们写了《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连同郑庆和、陈赞明写的海南岛东方县、儋县等地在“文革”中大规模屠杀群众的调查材料,以及一篇由我个人署名的《九个问题》一文,通过一个铁路工人寄出给毛泽东和全国人大。结果,还没送到就被扣住了,这些文章被定为“反动油印品”。是不是那么“反动”?我们决定:直接诉诸人民群众。 1974年11月10日在北京路口公开张贴的大字报是第三稿。我、陈一阳、王希哲和郭鸿志联合执笔,轮番修改。在最后的“启事”上,还写希望广大革命同志能够在纸张上给予支持,留下了我的真名和联系地址。 这张大字报一贴出来,立即轰动广州,迅速传遍全国,很快也传到海外。美院领导找我谈话,问我大字报中讲的“坚持林彪体系的顽固派”是谁?我直言不讳:就是江青他们。广东方面将大字报呈送中央,要求定性。江青发话了:这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 当时,“四人帮”正利用“批林批孔”运动大乱全国,海内外一些人也乘机插手,在那种情势下,广东省委定性这是一张“反动的大字报”,组织全省批判。 100多场大辩论 我据理力争,有时批判者招架不住了,就强行把我的扩音器关掉;有些批判会还要搞彩排,请人来扮“李正天”这个角色,提前准备好李正天辩倒他们时的应变方案。 广东省委印发署名“宣集文”的批判“李一哲”的长篇论文,广州市批林批孔运动办公室把这张大字报全文和批判文章汇集成册,分发到许多机关、工厂、学校,几乎是人手一册。批判“李一哲”运动就这样自上而下、大张旗鼓地发动起来。 1975年,对我专门开了多达数百场批判会,其中面对面的辩论大会就达100多场,很多次是万人大会。他们动员了很多专家、学者、教授和我辩,来一个,我辩一个。“文革”时,流行一批斗就低头、认罪、检讨,我不信知识分子都是软骨头,就是不肯妥协。 在我参加的100多场大辩论里,有70多场成了武斗会,我刚一上台,就因为不低头遭来暴打,有人还冲上台对我拳打脚踢。当时省委领导不得不派人来保护我,要不我这条命早没了。 说起来十分可笑。那时,各个单位要事先找省委预约,安排日期,然后用专车把我送到会场去辩论。批判会上,设有两个讲台,我和批判者各站一边。我据理力争,有时批判者招架不住了,就强行把我的扩音器关掉;有些批判会还要搞彩排,请人来扮“李正天”这个角色,提前准备好李 正天辩倒他们时的应变方案。 有一次,在某大学的辩论会上,有人说,“李正天提倡民主与法制的要害,是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因为伟大导师列宁说过,无产阶级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无须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我立即回答:“这个人看来是认真读了书的。列宁是讲过这样的话,这句话出自《列宁选集》第三卷第623页《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一文中。对这句话的滥用,正是我们要提出健全民主与法制的缘由。”这件事到处流传,坊间说我对马列主义倒背如流。其实,我不过是对马列主义的一些论断比较熟悉而已。 既然被定为“反动的大字报”,怎么不把我直接送进监狱去,还要组织100多场让我申明观点的大辩论?因为,“李一哲大字报”也得到中央高层关注,毛泽东、周恩来三令五申“要文斗、不要武斗”。当时,省委主要负责人指示允许我答辩。那时,在广州、北京和港澳地区流传有句话:“上面发了话,对李正天不要抓、不要杀,让他讲话,看你们谁能把他驳倒。”其实,当时在党内,也有不少人反对“文革”中无法无天的社会状态,这也是大辩论能够展开的内在条件。 那个年代,提民主与法制是反动的。如果不是组织这样上百场大辩论,我们讲“民主与法制”也不会引起人去注意、去思考。 有人对我谩骂、批斗,有人甚至疯狂殴打我,但也有人支持我、赞赏我。有很多人冒着危险跑到学校找我、写信给我表示他们的支持、敬意和同情。 向习仲勋求救 从1968年8月15日至1978年8月15日,我失去自由整整十年了!习仲勋因为一部小说《刘志丹》蒙冤受屈16年,也是在1978年初获得平反的。我相信习仲勋与我感同身受。 1975年,广东省委主要领导人事调整,我的处境改变了。我被押到粤北矿区石人嶂钨矿石坑井下抢险队,名为接受监督,实为劳动改造,在那里我遭到轮番批斗。 1976年10月,“四人帮”粉碎,反对四人帮、反对林彪的“李一哲”非但没有获得解放,在清查“四人帮”运动中处理反而升级了。1977年12月中旬,在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公开宣布“李一哲”是反革命集团,我被打成首犯。罪名是“四人帮大乱广东的社会基础”。 从1968年8月15日至1978年8月15日,我失去自由整整十年了!十年来,从来没有公审过我,就对我判罪论刑,社会主义法制何存? 8月开始,我在监狱里给刚到任广东不久的习仲勋写了两封申诉信,还写了绝命诗绝食抗议。我知道,习仲勋因为一部小说《刘志丹》蒙冤受屈16年,也是在1978年初获得平反的。我相信习仲勋与我感同身受。 绝食一周,我几乎气绝。突然有一天,监狱长通知我:中央派来的人已经接到你的上书,将会重新考虑你的问题。他还带来了郭鸿志的字条:“正天,你的绝食已经胜利,你的申诉转给了习仲勋。习仲勋是个好人。请恢复饮食,保重好身体。”我这才停止绝食。被抢救过来后,我拼命锻炼身体。 (旁白:据中共党史出版社近期出版的《习仲勋主政广东》一书载:1978年八九月份开始,广东省委曾数次研究“李一哲案件”,并数次报告党中央。经省委决定,1978年12月30日,把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从监狱里释放出来,安排他们住在省委组织部东湖招待所。习仲勋指定分管宣传工作的省委书记吴南生处理此事。吴南生与他们多次谈话。遵照中央1979年1月26日批复的精神,1979年2月1日,习仲勋主持省委常委会讨论如何召开平反大会的问题。) 习仲勋主动担责 习仲勋说,你们如何发火,怎么讲都可以,因为我们搞错了。事情虽然不是出在我手里,我也要承担责任。 1979年1月24日下午,我们四个人第一次见到习仲勋。这是我获得完全自由的第25天。习仲勋要我们配合省委把平反的事情处理好,还特地提醒我们要冷静。极少数人会利用我们钻空子,对坏人的、反动的观点要顶回去。 春节后,我们第二次见到习仲勋。习仲勋说,开始定你们“反动大字报”,后来又定“反革命集团”,你们如何发火,怎么讲都可以,因为我们搞错了。我不只是对现在的省委负责,还要对上届的省委负责,因为这是历史上发生、发展起来的,事情虽然不是出在我手里,我也要承担责任。 习仲勋、吴南生与我们商量2月5日在友谊剧院召开平反大会。习仲勋还特别交代我们在平反大会上发言要点,要谈过去没有民主,现在有了民主。要正确使用民主权利。我们要搞社会主义民主、无产阶级民主,不要搞那些资产阶级民主。 接见完,我们几个一讨论,火气很大:当时流行有句话“在哪里批判、在哪里平反”,“文革”中批斗我们,开了那么多次的万人大会,定我们罪的时候也是在一个全省大会上,平反怎么能安排在友谊剧院这么小的地方?再有,之前整我们的领导有的还在位,习仲勋作为第一把手,不出面,规格不够高,镇不住局面。那几个整过我们的领导以后有反复怎么办? 第二天,我们给习仲勋、吴南生写了一封紧急信:一是要求平反大会改在广州最大的中山纪念堂举行;二是希望习仲勋也能参加平反大会;三是强烈希望省委领导接见“李一哲反革命集团”所有成员一次。 2月3日晚上11点多,习仲勋再次见我们。他说,你们的紧急信,“好像文化大革命时给党委下紧急通令”。我气头很盛,我们被打成“反革命”和平反要对等,现在对我们的平反处理是“大会里批判,厕所里道歉”! 习仲勋再三强调,为我们平反是省委的一致决定。他解释说,在友谊剧院召开平反大会不是有意缩小影响,平反的消息要见报,要让全中国、全世界都知道。他不能出席,是因为要赶着去肇庆参加地委召开的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实在抽不开时间。 习仲勋有一句话很打动我。他说,我坐牢是戴过脚镣、也被捆绑的。难道我也要求“对等”吗?他还说,我和你们多次谈话,我的时间就是那么充裕?我已经是66岁的人,连续四个晚上连澡都没洗,你们要谅解老同志。 习仲勋答应我们第三条要求。4日下午,他在省委组织部东湖招待所会议室,与“李一哲集团”30人见面、握手。习仲勋说,我不是官僚主义者,与李正天他们谈了三次话,昨天晚上谈到了凌晨两点多,一连三个钟头。不要说全世界,就是中国也很少见吧!一个省委第一书记,为解决他们的案子,和他们促膝谈心,你们还说我不民主,不出席你们的平反会。 见面会上仍然有人强烈要求省委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平反大会,要习仲勋出席并讲话。习仲勋又反复做工作,他的诚意打动了我们。 2月6日下午,省委在友谊剧院召开了10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公开为“李一哲反革命集团”案平反。会上,省委常委寇庆延宣读平反决定。省委书记吴南生代表省委讲话。他说,现在看来,这张大字报提出民主与法制的问题和回答这些问题的观点在许多方面是正确的……但我们却把大字报看成是破坏安定团结,妄图搞新的“匈牙利事件”,对它作了错误的批判。“李一哲”一案是在十分复杂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省委认为“李一哲”不应定为“反革命集团”,不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问题。我也在会上发了言。 平反后,我们几个对前途考虑有很大的分歧。而我认为自己不是从政的料。中国社科院的人想调我去北京工作,我谢绝了。我还是想多读点书,独立研究哲学。 2月25日,习仲勋单独约见我。我跟他说,我们四个人几天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实,我们对民主与法制的认识深浅与侧重不尽相同,老是组合在一起也不一定好。“李一哲”作为历史已经过去了,今后不再以“李一哲”的名义去搞什么东西了,以后要写什么,也以我个人名义去写。习仲勋表示同意。 接受习仲勋批评 我对“文革”中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留下的毒害一时没有清除干净,还没有进一步反思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对民主与法制的危害。 那段时间,整个社会思潮活跃得不得了,我们接触了海外一些极端民主主义者,他们想借“李一哲”平反之机,把我们称为“中国民主运动的先驱”。但我极力否定这个称号,我既反对独裁崇拜,更反对将民主运动化。 但我当时头脑也发热过,行动上出现反复。十一届三中全会肯定了“四五运动”是革命行动。我们就想在四五运动三周年时,搞个理论讨论会,继续发表对民主与法制的看法,用“李一哲”的影响,把这个会搞得痛快一点。 3月15日,我们以“李一哲”的名义,在广州市街头张贴《为纪念“四五运动”三周年理论讨论会启事》,决定在4月5日上午在红花岗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中朝血谊亭内举行理论讨论会。我们还给香港的一个杂志寄去这个启事,写信要求在该杂志上刊登,欢迎港澳或海外的同胞和朋友们到会参加讨论。第二天,我们还写了一封联名信给习仲勋,希望省委和习仲勋能够理解,并提供物质保障。 习仲勋对我们的做法很气愤。3月17日下午,他专门找我们谈话。 “你们发海报、出广告,是‘文化革命’中搞的那一套……4月15日是春交会,成千上万外宾都来了,你们把广州搞乱了,我怎么向党中央交代?你们想问题,你们要想安定团结、搞四个现代化这个大前提。如果你们这么一搞,如果复退军人、下乡知青等都提出要这么搞,我们答应不答应?” “你们不受管,也不打个招呼。你们这么一搞,开了个头,对别人也没办法了。难道这叫民主?这叫无政府、无纪律!这个口一开不好填,即使能填,在国内外都会造成影响。” 1979年初,邓小平出来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习仲勋是担心这个理论讨论会会被极端民主主义者和海外敌对势力利用,他要考虑全局影响。 而我当时站在民间角度上,没有考虑这些后果。“文革”初期,我迷信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迷信所谓的“大民主”;20世纪70年代初,我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在法制的保障下实现民主,那是针对“文革”中无法无天的社会状态;但是,平反后,我对“文革”中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留下的毒害一时没有清除干净,还没有进一步反思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对民主与法制的危害。当年习仲勋及时提醒我,对我的影响很大。 那次谈话后,我们接受了习仲勋的批评,写信认错,再以“李一哲”的名义在广州市贴出《再启事》,取消原定的理论讨论会。 不久,有人组织了一个“广州科学社会主义学会”,还办了《人民之声》杂志。3月28日,这个学会在广州几处街头贴出海报:定于4月5日下午5点半在烈士陵园对面广场举行集会,风雨不改。他们准备发表有关民主问题的演说,出售“学会”办的油印刊物。 4月2日晚上,习仲勋、杨尚昆等领导又约见我谈话。习仲勋很气愤,批评他们那样做是“极端民主化、是无政府主义”。 他征求我的意见,看看对4月5日的集会该怎么妥善处理。我建议说,对青年的这种热情不能压抑,只能疏导。能不能由团省委出面召开一个理论研讨会,邀请他们以及对纪念“四五”的热心者们参加,希望他们不另搞什么集会。杨尚昆同意了我的建议。第二天晚上10点多,习仲勋、杨尚昆见了“广州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未来》编辑部主要成员。我也参加了。 经习仲勋说,你们搞这样的集会是不能允许的。广东是南大门,比较开放一点。大家要爱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啊!我们的安定局面是经过艰苦斗争得来的。没有安定团结,没有四个现代化,前途不堪设想。林彪、“四人帮”把国家破坏到什么程度?再经不起任何折腾了!国家不能保,个人还保什么? 习仲勋还说,你们搞集会,不仅仅会影响广东,如只影响广东,我完全能控制得住,特别是会影响上海、北京。上海、北京那样闹起来,是给国家脸上抹黑,是给国家帮倒忙。“当然,你们也可以口头上说是民主,说你们拥护党中央、拥护党委领导,而你们的行动就不是。”我也劝这些人,没必要自己组织这样的会。 习仲勋、杨尚昆等人反复劝说,“广州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最终撤销4月5日集会的“公告”,改由团省委召集第一次青年理论讨论会。我在讨论会上的一些发言,还被习仲勋推荐到《南方日报》、《广东青年》等报刊上发表。 (旁白:据《习仲勋主政广东》一书载,1979年4月25日,习仲勋以中共广东省委名义上送一份报告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宣传部长胡耀邦并报党中央,汇报了与李正天等人多次谈话的情况,并将习仲勋等接见李正天等人的三次谈话记录送上。鉴于北京有的单位来函要求调李正天等人去工作,或邀请他们去参加一些集会,省委意见“最好还是让他们留在广东目前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地经受一些锻炼,对他们的成长较为有利。建议耀邦同志是否在适当的时候和适当的场合说一下,不要轻易调这些人去北京工作或邀请他们去参加什么座谈会”。) 讨论“真理标准” 我认为,在特殊历史时期,这种提法对当时纠正教条主义和“两个凡是”是有价值和意义的。但我也认为,从哲学的角度上说,这个命题本身不严谨。 习仲勋为人开明,理论素养很高,他是把我当成朋友。他把家里的电话告诉我,与我热线联系。有时,他在深夜派车接我到办公室长谈。 我和习仲勋也谈过对毛泽东的看法。我们在大字报里提出过,“谁反对毛泽东,就打到谁”是个错误口号。习仲勋很支持这个观点。他说,相信毛泽东本人也会支持的。他给我举了例子,延安时期,有个农民说怎么打雷不把毛泽东给轰死,这人就被当作反革命绑起来交付法办。毛泽东却把他放了,说我们是为人民的,老百姓有意见,骂了我们有什么了不起,骂了就是反革命? 习仲勋说,毛泽东并不是一个喜欢别人盲目吹捧他的人,他很有自信心,相信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毛泽东并不是像一些人传说的那样。我们要正确评价毛泽东,这对维护社会稳定很重要。 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和习仲勋也讨论过。我承认,在特殊历史时期,这种提法对当时纠正教条主义和“两个凡是”是有价值和意义的,对毛泽东已经认可了的冤假错案的纠正是一个好处。但我也认为,从哲学的角度上说,这个命题本身不严谨。实践本身正确与否也是需要检验的。比如,把习仲勋打成反革命,这也是一种实践。但是这个结果造成了以文制罪。我们能根据这个错误的实践来检验真理吗?我历来认为的“实践”是实效―――实际的社会效应。 反对搞民主崇拜 搞极端民主很可能导致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出现另一种专制,甚至导致用民主压制自由。当一个国家是由亿万缺乏自主意识的公民构成的时候,这个国家注定要走向不幸。 1978年到1980年,我的《共和论》、《民族心理必须更新》酝酿出基本框架,这是我对民主与法制思考的深化。改革开放三十年,广东在经济上大发展,在某些方面过分求稳,特别是在思想方面,不够解放。 习仲勋曾积极主张我加入中国共产党。我说,我做不到党章的要求,还是在党外好。我从来不想进入政界。我认为,哲学家应对所有影响社会的公共话语持清醒态度,但不要轻率转入政治。 我反对搞民主崇拜,一时的多数是否真理,要经受时间的考察、实效的验证。搞极端民主很可能导致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出现另一种专制,甚至导致用民主压制自由,这是我多年来坚持民主法制、共和论哲学研究的原因。中国的民主政治应该谨慎地进行试点,有效实施,在世界政治文明中有独到的建树。 我一直认为,坐在车上看不到车跑,脚踏实地站在地上才知道车该怎么走。中国就像一部太大的车,转弯要小心,不能转得太快。不要把民主当成政治舞台上的喧嚣闹剧。中国千年君主政制,国民太缺乏公民意识和共和意识,好走极端、好一窝蜂、好窝里斗,善破坏而不善建树,喜欢怨天尤人。对待古今中外的东西,缺乏冷静的清醒的态度,那曾令全世界目瞪口呆的“文化大革命”,也不正是以封建法西斯大横行和举国上下大迷信为其成果的吗? 当一个国家,是由亿万缺乏自主意识的公民构成的时候,这个国家注定要走向不幸;当一个时期,亿万人虔诚地高唱《东方红》时,岂能将一切责任归咎于大“救星”呢?有怎样的群众,就会从中生长出怎样的领袖。应该把对个人的责难,转化为全民的心理反思。振兴中华,必将伴随着全民心理更新的艰难历程,并将通过完善与健全我们的制度得以保证,使我们的共和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共治和谐的社会。 “李一哲大字报”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抨击“文革”中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猖狂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指出林彪反党集团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林彪反革命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大字报还不点名指出江青一伙搞所谓的“反复辟”、“反回潮”的一些反革命罪行,并且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我国上层建筑领域的严重缺陷。 大字报里列举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六点要求或“期望”:一、制定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一切应有的民主权利”;二、采取措施“限制特权”;三、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的革命监督的权利”;四、制定条例严禁拷打、诬陷、草菅人命以及其他形式的“法西斯专政”;五、政府和党的政策不要经常改变;六、实行“各尽其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李一哲”在序言中称,他们的“体系”“决不是异端于马克思主义体系之外的东西,只不过是企图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去对林彪体系的影响、祸害及所作一番认真的清理罢了”。 习仲勋:害怕民主是神经衰弱的表现 在习仲勋的主持下,广东省委通过了“李一哲”案件平反,总结了经验教训。其中谈到,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当前特别需要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的事业,应该允许人民说话,鼓励人民去关心国家大事。人民群众讲话,讲错了不要紧,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顺耳的话、刺耳的话都应该听,只有这样才能集思广益,才能生动活泼、热气腾腾。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害怕民主,是神经衰弱的表现。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相信群众的大多数会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有了这个根本立场,民主生活才能活跃起来,才能进一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 ―――摘自陈仲旋(原省委办公厅干部)著《怀念习老―――仲勋同志》、《怀念习仲勋》,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 统筹:本报记者 贾云勇 采写:本报记者 许黎娜 特约审稿:卢荻(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助理巡视员、研究员)刘子健(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黄穗生(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处处长) 本文采写参考《习仲勋主政广东》(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7月)南方都市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官方网站:www.oeeee.com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 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