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并联审批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06:49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并联审批制度,是指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的制度。并联审批制度有三种形式:一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二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需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审批的事项,先明确一个主办部门,然后采取联合审批或会签的做法,实行多项合一、一次收文,联合办理、一次审结。三是将符合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中心、审批大厅等地点集中办理。
并联审批制度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不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是将有关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许可权集中到一个部门行使,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部门不再行使被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其权限被改变。并联审批制度并没有改变相关部门的权限,各个部门都在行使着各自的许可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行政许可实施的运作方式和运作程序,由以前行政审批部门按序逐家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变为由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政务中心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批的行政审批模式。并联审批一般包括七大步骤: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
并联审批制度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解决办事程序过于复杂、办理时限过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过重、社会成本过高等问题,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通讯员 张金波 本报记者 鄢振刚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