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姚岚宁群)因委托合同纠纷,新丝路模特经纪有限公司将名模杜鹃告上法庭,提出巨额索赔。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新丝路公司起诉称,2002年9月,杜鹃获得公司举办的全国性模特大赛冠军后,双方于当月29日签订《模特代理协议书》约定,当日至2008年9月28日公司为杜鹃国内外唯一经纪人。但2005年开始,杜鹃违反《模特代理协议书》和《模特管理守则》规定,以各种理由拒绝公司安排的活动,并最终与公司失去联系。2006年,公司不断从媒体获知,杜鹃未经同意从事公司之外活动。2007年,公司浏览美国IMG模特公司的官方网站时发现,杜鹃已是该公司旗下模特。
新丝路公司认为杜鹃构成违约,请求判令杜鹃支付所有未经公司安排的经纪活动所获得的收入以及100万元违约金,并支付因违约委托他人从事经纪活动的违约金150万元等。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