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敲诈钱财,夜总会小姐张梅伙同前夫绑架台商,勒索未果残忍撕票。昨日,上海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李永钱、张梅犯有绑架罪,分别判处死刑和15年有期徒刑。
2007年底,张梅在夜总会搭识台商陈先生。前夫李永钱得知后,便和张梅策划绑架陈先生。
2007年5月2日,张梅将陈约至自己的住处,李永钱以捉奸为名进入房内并持刀威胁。随后,张梅从陈先生身上劫得2000元及银行卡一张。经逼问得知他银行卡密码后,张梅外出取款,但因卡内仅有80余元而最终未取。之后,李、张二人转而又向陈先生勒索20万元。然而,李永钱在一次威逼中因遭陈先生反抗而将其杀害,并残忍地将尸体进行分割。次日,李、张二人逃逸至江苏江阴,并最终在江阴落网。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