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卫生部门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规定,对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促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此次共对5家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车间布局、生产卫生要求、原材料及产品贮存、产品标签标识、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原料出入库记录是否齐全、使用的原料是否有相应的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记录是否完整及产品出厂前是否进行了卫生质量检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青海青台万达生物有限公司2种化妆品标签涉及宣传特殊疗效及使用医疗术语,而且从业人员不能出示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对此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以停止生产化妆品30天的处罚。(作者: 杨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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