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铁军/报道
本报讯20日,记者获悉,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于10月28日至29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免费培训,面向在长各企事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分管人力资源负责人和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劳资部门经理及人事劳资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全面解读《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主要精神。
此次培训每期半天,共分三期进行。地点:长春市委党校一楼报告厅。有意参加者可直接拨打电话(0431)8567992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in_tl@163.com(请注明培训报名字样)或直接到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502室报名,联系人金天雷。(地址:西康路42号,牡丹街与西康路交汇处)时间:8时30分-11时,13时-16时。
工作人员提醒,每个用人单位限报3人,每期培训班限500人,额满为止。此外,凡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的同志在得到报名确认后,应及时到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领取门票,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门票的,视同放弃。(领取时间:8时30分-11时,13时-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