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明罡/报道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残疾人联合会获悉,2008年度省级助残奖学金即日起开始申报,至11月20日截止。省级助残奖学金的额度为3000元/人。咨询电话:(0431)85636226。
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可申请省级助残奖学金:(1)入学前系本省常驻户口;(2)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亲持有《残疾证》;(3)2008年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独立学院,接受本科及本科以上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4)家庭生活困难,即农村贫困线(年收入958元)以下、城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5)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
申报程序
残疾学生本人和残疾人子女申请省级助残奖学金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报市(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市(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向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申报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要提供当地户籍证明);(2)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残疾人子女要提供父(母)亲与其子女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3)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未办理学生证的,要提供就读院校学生处出具的在读学生证明原件);(4)贫困证明原件(非农业户口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农业户口家庭提供村、乡两级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