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周玮)记者从文化部获悉,继《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作为我国首个公共文化设施国家标准率先出台后,《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也于日前公布,并从10月1日、11月1日起施行。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立了以服务人口为主要依据确定公共图书馆
建设规模的原则,服务人口在20万以下的,建设800至4500平方米的小型公共图书馆;服务人口在20万至150万的,建设4500至20000平方米的中型公共图书馆;服务人口在150万至1000万的,建设20000至6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控制指标体系,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未来5年至10年我国公共
图书馆建设规模控制的主要指标,如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6册至1.5册,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坐席0.3个至2个,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6至23平方米,同时还提出了公共图书馆每平方米藏书量、单个阅览坐席占用面积、使用面积系数等基本测算指标。
《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将文化馆按其行政管理级别分为省区市级
文化馆、市级文化馆和县级文化馆3个等级,并按其建设规模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其中,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6000平方米的为大型馆;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4000平方米但不足6000平方米的为中型馆;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2000平方米但不足4000平方米的为小型馆。在服务人口不足5万的地区,不设置独立的文化馆建设用地,鼓励文化馆
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正进人新的高峰期。《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作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配套规范,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充分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以人为本”、“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