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说过:“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的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的快乐。尽责任是我们生活的全部内容。”将责任和生活的全部内容相提并论,将责任和快乐等同起来,梁启超认为尽责任不仅仅是在履行义务,而且是在享受生活、享受快乐。这个见解是多么深刻和独特啊!
什么是“责任”?说起来很简单,词典上把它解释为“分内应做的事”。做好分内的事,就是尽到了责任,否则,就是失职、渎职。乐于尽责、敢于负责的人,往往不计较地位的高低,不在乎权力的
大小,不盘算报酬的有无和多少,只要是分内的事,他们就会主动去做,按要求去做,做得实在、细致、具体、到位,做到问心无愧。
那么,什么才算是分内的事呢?是领导,就应做到平易近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摒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教师,就应乐于奉献,捧出爱心,倾注爱意,教书育人,真正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是医生,就应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充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解除患者病痛,还他们以健康……
人只要活在世上,总要扮演一定的角色———父母或是子女,丈夫或是妻
子,领导或是下属,司机或是乘客,演员或是观众……而且这些角色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转换不断地发生变化。比如,一个局长,在单位里,他是领导;走在街上,他就成了行人;坐在剧场里,他是观众;住进医院里,他又成了患者;逛超市,他是顾客;坐在餐馆里,他又成了食客……人还是那个人,但是角色却早已不再是那个角色了。再者,这些角色也不是单一的,一个人往往要同时扮演多重角色,身兼数职。比如,父母可能同时又是子女,下级可能同时又是上级,演员可能同时又是观众……任何一个角色都不是绝对的、孤立的。这些客观事实都为我们增添了尽职尽责的难度,但不管怎么说,责任与我们的生命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
统一体,就好像一张纸的两面,角色离不开责任,责任也离不开角色。是什么角色,就要尽什么角色的责任,人人都应有角色意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有没有意识到,角色及责任都是客观存在的。
只要我们的生命延续一天,我们就有一天的责任,只要我们还有一口气,我们就仍然要尽一天的义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只有有了强烈的角色意识,充分意识到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才能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才有可能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才有可能充分地享受到人生应有的快乐。
责任与角色是对等的、一致的,处在什么位置,充当什么角色,就必须担负什么责任。责任是一份神圣的义务,
是一种崇高的使命。每个人在世上走一回,不能不担负一份特定的责任。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担负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呢?要的不是动听的口号、华丽的包装、违心的应付,要的是有自知之明,要准确地给自己进行角色定位,要有坚定不移的决心、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实实在在的行动。
负起责任,尽到责任,我们才会快乐,生活才会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