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总量,从今年至2009年1月上海会暂停审批新增公务车,并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这是上海市财政局、市监察委和市政府机管局三部门答复市人大代表两会中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强公务车辆耗能减排监管的建议”中透露的消息。
“当节能减排成为全民共同使命时,各级国家机关理所当然地负有率先垂范的义务。”市人大代表裴蓁建议改革国家机关公车采购、配置、使用管理,冻结增量,控制总量,调解变量,消化存量,逐步减量。裴蓁提议,在公务车源头控制上,基本冻结购置新车,确需新购的,必须在车种、车型等的选择上,严格执行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在使用管理上,禁止超标配车,鼓励共用公车。在强化法制上,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的直接责任人,严格依照法纪、政纪、党纪处理。
对于裴蓁的建议,三部门给出了各自的答复,市监察委表示,制定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区县特别是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市级党政机关在公务用车管理模式上进行改革试行集中管理,进一步在本市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市监察委还要求上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鼓励党政机关更新使用小排量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试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在公务网上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市监察委还将会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定期对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追究领导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市财政局表示,从今年起至2009年1月上海实行暂停审批新增公务车的规定,为本市创建节约型城市起到表率作用。
波摘自10月20日《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