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患有痴呆、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贫困大学生孟某一直靠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维持。可当他失去勤工助学岗位后竟铤而走险去抢劫。日前,孟某被济南市天桥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他所在的高校也开除了他。
2005年9月,孟某考入某高校。在大学一年级学习期间,他依靠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生活和交纳学费、住宿费。2006年9月,学校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移交给物业公司后,孟某失去勤工助学的收入。2006年国庆节学校放假后,孟某实在没钱,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10月1日凌晨,当他看到一女子背包单独等出租车时,便从背后将其摔倒在地,抢其背包。女子大声呼救。孟某转身逃跑,在逃跑途中被巡警抓获。孟某供述,他自幼上学,父亲已61岁,母亲56岁,都是农民,家里十分贫困。抢劫是一时头脑发热。
晴摘自10月20日《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