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商品合格率达到93.7%,大型商场和各类市场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100%,两项指标提前达到了三年创建工作目标!” 常州市放心创建办负责人如是说。
去年9月12日,我市召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动员大会,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即经过3至5年的努力,将常州建设成为江苏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时隔一年,常州交出了一张无可挑剔的漂亮答卷。
监管部门携手共擎创建大旗
这一年来,各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找准切入点,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商局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不仅狠抓面上的组织实施,印制了3万余份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和经营台账,免费发放给全市近2万户食品经营户,而且狠抓督促检查,去年11月上旬和12月下旬,抽调50名干部,组成14个督查组,检查基层工商部门对“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的具体落实情况,推动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开展。今年春季,市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局联合开展了校园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713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的762家食堂、学校周边小餐饮等五小单位862家,责令整改376家,检查覆盖率100%,卫生局还与常工院联合开发了餐饮食品卫生视频动态监管系统,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和售卖区进行实时远程监控。创建办协同市经贸委、质监局、市场协会等部门,结合菜市场提升改造,实行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由市场合理统一配置和管理,解决了老百姓一直关注的农贸市场“鬼秤”这一老大难问题。农林局从源头上严抓农副产品质量,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已基本解决。天宁、钟楼、戚墅堰区政府根据城郊结合部小食品作坊多,豆制品加工场多、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多、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先后开展了4次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食品加工场所54家;各地又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了数千平米标准厂房,把原来分散、非法的豆制品加工场纳入统一管理,使广大市民吃上了放心的、物美价廉的豆制品。
典型示范, 15个行业先行试点
由点到线向面延伸,做好试点单位、试点行业的创建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去年,我市确定了30家规模大、影响好、创建积极性高的单位为我市首批省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试点示范单位,今年年初,经省创建办考核验收,已有20家被评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先进)单位。根据全市三年创建目标,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活动是今年的主要任务。市创建办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选择了与百姓衣、食、住、行、娱等消费密切相关,自律机制相对规范、具有地方特色,能起到典型示范引导和借鉴作用的15个行业作为我市第一批放心消费行业创建试点单位。其中很多是具有常州地方特色和品牌优势的行业,例如常州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溧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茶业商会、金坛市建昌镇红香芋协会、常州市装饰材料市场流通协会、金坛市茶叶协会、常州市动漫行业协会,等等。在行业创建中,创建办在江苏省内率先提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与打造地方特色品牌相结合的理念,得到了省创建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关注民生,开展惠民工程
创建办始终坚持关注民生,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实事工程的创建。在今年6月6日第13届“爱眼日”之际,针对中小学生近视率逐年上升、验配眼镜质量参差不齐、投诉逐渐增多的情况,创建办牵头组织市教育局、市消费者协会、市眼镜行业协会、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中学生验配眼镜质量检测抽查活动。6月中旬,对常州市勤业中学、武进焦溪初级中学、新北区魏村中学、金坛市第二中学、溧阳市上黄初级中学的861名当天戴眼镜的初一学生进行了眼睛验光和眼镜的检测,其中完全符合配戴要求的仅占检测总数的21.8%。对此,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及时通过信息渠道进行了反映,并通过媒体发布了消费警示。创建办还将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眼镜行业协会,以此为契机,整顿和规范眼镜行业的经营行为,保护中小学生的眼睛健康。
放心消费创建,有了统一标识
今年8月,细心的消费者在逛南大街时发现,许多商家在店铺内贴上了由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印制的“放心消费创建统一标识”。这个标识是一棵由无数“红心”汇聚而成的“放心树”。市放心消费创建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以象征千万个爱心的符号汇聚成一棵“放心树”,代表政府对消费环境的责任心,经营者对商品的用心和服务的诚心,消费者对消费安全的信心,以此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的环境,体现全市人民诚信尚德的传统美德。这棵“放心树”上的无数小“心”,都是为中间的一颗大“心”———消费者服务的。“只有社会各界都行动起来,为放心消费环境出力,大树才会越来越强壮,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更加和谐。”
今年8月,市创建办印刷了全省统一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识5万套,温馨提示语5万张,在七个辖市区的七条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街统一张贴宣传。
据悉,市放心消费创建办是根据经营者信用状况,经经营者自主申报、市放心消费创建办许可后,确定使用标识的企业和行业,并指导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张贴使用,督促签订行规民约。但是,经营者使用标识,仅表示使用者愿意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主动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标识不对使用者的商品和服务质量提供保证,也不证明使用者的商品和服务质量在同行业中具有某种竞争优势。同时,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标识或利用标识欺诈消费者或进行不正当竞争,如发生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或不正当竞争行为,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市、区创建办有权要求使用者立即停止使用标识,并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示或曝光。
筹划未来,新的一页已翻开
成绩已经属于过去,新的一页又已翻开。
市放心消费创建办的负责人畅谈了今后工作的具体目标:
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加大对广告、合同、价格和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和利用霸王合同、信息不对称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平台,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和协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开展如“诚信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重合同守信用”、“星级农贸市场”等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多创共赢的局面,以提高整治效果,丰富放心消费创建内容。
完善消费维权网络,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乡镇、村、街道、社区、行业协会、大型经营企业和创建活动单位,将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调解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不良消费环境的消费投诉和消费纠纷。乡镇、村、街道、社区、行业协会、大型经营企业的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申投诉处理质量。各市、区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消费者申投诉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明确申投诉机构的职责任务,统一机构标识,统一受理程序,提高快速处理能力和工作质量,扩大消费维权机构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各申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要达到95%以上,消费者对申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企业、普通市民中,聘请一批创建活动社会监督员,对市场消费环境和成员单位、试点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