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的规定,张店区从11月3日开始对困难群体发放2008年度供暖补贴。
据了解,今年的供暖补贴发放范围、发放办法未变,但补贴标准由2007年128元/人的标准提升至313元/人,发放时间也由过去的7天延长为10天。针对时间长、任务重的现状,张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提前准备,周密部署,加班加点,确保了供暖补贴的发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通过认真细致的服务使每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都能满意地领到取暖补贴。发放当日,共为1391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供暖补贴,共计435383万元。(乔珍宝 荆晓丽)
乔珍宝 荆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