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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平方米违建已拆近七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勤毅 、蒋幸端)东莞市要拆除违法违规用地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了近七成。

  昨日,东莞市国土局举行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情况通报会,国土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村一级是违法用地的主要主体,对于未完成任务的镇街将暂停用地审批,而违规的小产权房暂时不会全部拆除。

  拆除

  进度

  已拆除68.2万平方米

  10月30日上午,东城对位于立新和温塘的两处违法违规用地上的建筑物依法进行了强行拆除。这两处违法建筑物分别位于立新旧锡边村和温塘砖窑村,用地总共超过16亩,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省委的要求,对2007年10月以来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对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省第三次卫片(卫星云图监测)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整改。截至昨日,东莞已经拆除了68.2万平方米。

  违建主体

  村一级是违法用地主体

  拆除村里违规建设的厂房,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村一级也将失去一定的收入来源,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痛不如短痛,规范依法用地,才能保障有限的土地资源,让更好更强的项目在东莞落户。

  由于东莞市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一直强劲,加上旧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难以根本转变,有些镇区,特别是村委会依法用地观念不强,受短期利益驱动,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还有的村是口头上打包票,放纵企业违规建设”。

  该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镇一级和村一级,特别是村民小组一级违法用地特别严重。“每一次换届后都会形成违法用地的高峰。”这归根于,新当选的村一级干部没有认真学习新的土地管理法,也没有从长远持续发展、产业升级调整的高度出发,依法用地观念单薄,“上车再补票“的错误用地观念没有改变导致的。“也不排除村干部为牟取私利私下卖地的情况,但这是极个别现象,不具有普遍性。”该负责人说。

  此次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中,对于违法违规使用但尚未实施建设的土地,将要求立即组织复耕复绿或将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而所需的费用仍然由违法责任者承担。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当时的用地协议规定是由村里承担相关责任,则由村委会出钱,否则只能是企业自己承担。对于村委会直接违法建设厂房出租的,也将被予以拆除。

  小产权房

  暂时不全部拆除

  从下周开始,东莞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督察指导,分片听取、督促各镇街的整治情况。对于拒不拆除、拒不配合进行拆除和复耕复绿的,作为典型案件从严查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加强镇街属地管理的问责制。此外,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镇街,将会暂停建设用地的审批。

  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小产权房产权不明晰,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建议市民不要买卖小产权房。对于违法违规严重的小产权房,特别是没有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也将被拆除。但对于其他的小产权房将如何处理,还有待中央政策的进一步明晰,如果要拆除也将是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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