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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小伢典当自行车换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4:21  武汉晚报

  徐丹 蓝社

  本报讯(记者 徐丹 通讯员 蓝社)初二男生被人擂肥,因无钱“交差”而偷偷典当了家里的自行车。昨日,男孩的父亲致电江岸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男孩的父亲李明休说,他的儿子李琼今年13岁,因个性比较内向,总被同校甚至是其他学校年长的学生欺负。

  今年10月31日,李琼回家说自行车被偷了,要家长再给买一辆。李明休询问失窃过程时,李琼吞吞吐吐,心神不安。李明休知道别有内情,逼问之下,儿子终于承认是自己把自行车送到典当行了,换的钱给了擂肥的人。

  江岸区司法局法律专家表示,李琼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私自典当物品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方为有效。所以,典当行应对典当行为作出无效处理。如果典当行已将自行车卖掉,李明休可到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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