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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发电厂有望处置问题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4: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昨日,市环保局对销毁“问题奶”提出具体的环境监管要求,并呼吁广大市民举报违规销毁“问题奶”引起污染的行为,举报电话12369。

  为按照规范加快“问题奶”的处置进度,环保部门经过技术分析,支持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兴丰垃圾填埋场作为处置“问题奶”的单位。市环保局还表示,将根据“市乳及乳制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紧论证增加水泥窑和发电厂参与“问题奶”处置工作,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问题奶”销毁处置首选高温焚烧的处置方式,也可经征得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送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填埋等方式处置。承担销毁“问题奶”的单位,应具备相关环境监测和管理条件,并在处置过程中如实记载销毁“问题奶”的种类、来源、数量;同时加强对销毁过程的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有关污染排放监测数据及处置情况记录应及时上报市环保局下属的专门监管机构——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广州市环保局强调,承担销毁“问题奶”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销毁处置,严禁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违规销毁,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举报违规销毁“问题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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