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原风 通讯员何长青报道:记者昨从沙洋县法院获悉,在该院强制执行下,当地农民工陈前华、万志国等20人,于近日领到了被拖欠一年的203060元工资。
45岁的陈前华是沙洋县毛李镇高偃村六组村民,2006年5月,他和万志国等20名农民工一起到钟祥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施工。去年6月,施工完毕,施工方却以未与建筑公司结算为借口,不与陈前华等结算工钱。被拖欠3万余元工钱的陈家五口人生活和其余的农民工家一样,顿时没了着落。
今年初,陈前华无奈之下向沙洋县劳保监察大队求助,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月28日,在沙洋县人民法院大厅,陈前华和万志国等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欠薪。
业内人士提醒,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清欠”一定要留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