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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抢的哥 获刑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5:1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张文龙 通讯员公明 实习生胥程报道:一男子醉酒后抢劫的哥,被车载GPS全程录像,警方迅速出击将的哥及时救出(本报曾作报道)。记者昨悉,这起武汉首例车载GPS救的哥案近日宣判:抢匪曹某获刑6年。

  今年4月22日晚11时许,的哥李先生驾车行至汉口顺道街民意四路路口时,被一名中年男子拦停。该男子上车后,满身酒气、又不说明目的地,这引起了李先生的怀疑。车开至灯光明亮的某装饰城附近,李先生谎称车坏了,几次要求该男子帮忙推车。不料,该男子下车后,掏出随身携带的跳刀,将其挟持到驾驶室内索要钱财。李先生忙将仪表台上的零钱拿出,并趁机摁下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报警按扭。最后,李先生将所有钱财共443.5元交出,可对方仍继续持刀索要钱财。

  此时,车内的摄像头自动摄下车内险情,并传至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监控中心。警方据此迅速出动,将抢匪当场抓获。经查,抢匪曹某今年50岁,住江岸区球场街。后经鉴定,李先生头面部、颈部及右手等全身多处受伤,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日前,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曹某辩称,事发当晚,他在朋友家借钱、喝了酒,后来误认为钱丢在了车内,主观上是想要回自己的钱,无抢劫他人钱财的故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醉酒也应负刑事责任,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劫取公民财物,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并达到轻微伤的后果,具有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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