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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农民工拿到经适房准购证

  本报讯(记者陶玲实习生房欣摄影报道)昨日,首批获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9位成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正式领到了准购证。而一早来到成都市房管局的刘秀荣兴奋地向记者展示了手中的准购单。据了解,待位于东门上的东方丽苑和皇经嘉苑这两个经济适用房正式开盘之后,他们就可以通过摇号选择自己中意的成都新家。

  家住双流县兴隆镇的刘秀荣二十多年前就来到成都市武侯区务工,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她一直过着居无定所的租房生活。“听说今年成都新政策允许务工人员购买相对便宜的经济适用房,就决定试一试。”刘秀荣提出了购买“皇经嘉苑”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如今已经获得准购证的她表示完成了心里的一大愿望。据了解,今年开始接受申购登记的4个经适房项目中,位于西门高家庄和光华大道上的两个项目因为申购人群远远超过设计户数,已经停止接受申购,目前还继续接受申购登记的只有位于东门上的东方丽苑和皇经嘉苑两个楼盘项目。

  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来讲,申购经适房时还有一些特别的条件需要注意:他们需要在成都市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并提供他们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同时,申购家庭中如果有一个人在城镇打工、一个人在家务农,就需要由村委会或乡政府提供务农人员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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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年收入为4万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成员在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申购程序:

  申购者提出申请(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经适房住房申请表》)。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局签署审查意见,申购者持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到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经适房资格认定通知单》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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