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新萍韩景玮通讯员 王泓毓
本报新乡讯为铁矿提供保护伞,收受75万元,昨日,安阳市龙安区原政协主席受贿案在获嘉县法院宣判,被告人王利华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20万元财产,非法所得75万元予以追缴(本报7月19日曾报道过)。
王利华是内黄人,曾任安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及龙安区政协主席等职务。经审理查明:王利华在担任安阳县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司机马德友及马的朋友岳广义和他人合伙经营的铁矿提供帮助和保护,岳广义共送给王利华75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案发前能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问题,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减轻处罚。N
线索提供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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