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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制约“瓶颈” 推动科学发展

  本报综合消息 检察工作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如何才能实现科学发展?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湖南、江苏、广东三省检察院检察长下基层进行专题调研,问计基层。

  10月27日至11月1日,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来到永州、衡阳等地调研,他最关注的是规范执法和司法保障问题。龚佳禾邀请当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面对面地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解决影响检察权公正运行的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龚佳禾在调研中了解到,有的地方还在直接或变相给司法机关下“创收”指标;个别单位的领导也把执法当成谋取部门利益的途径,

  为检察队伍建设留下机制隐患。每到一地,龚佳禾都把当地主管财政的政府领导和财政部门负责人请过来,仔细询问和了解当地检察保障情况,认真解释和宣传实施检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政策内涵和重大意义,恳切要求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把检察机关经费保障与执法行为脱钩。据了解,湖南省检察院今年将把影响检察权正确运行的机制性、保障性障碍问题解决状况,作为考核评价市州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工作的重要内容。

  10月25日至27日,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到射阳县和滨海县检察院,就检察机关加大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进行调研。徐安在听取射阳县和滨海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

  检察职能作用,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严厉查处各类涉农犯罪活动,并注意把打击犯罪活动与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相结合,把惩治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检察机关对于涉及农村干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要及时查处,不能手软。

  10月21日至24日,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率省检察院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汕尾、惠州两市检察机关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两级院工作汇报,了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活动进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警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走访慰问基层一线干警。郑红指出,检察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依法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强化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进“阳光检务”进农村的工作,主动做好发生在土地征用补偿、救灾物资管理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记者汤维骏 李明耀 詹高尔 朱香山 通讯员罗家欢 张清鸿 尹君 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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