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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高速路,母女先后被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8:21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千灵坡)昨日上午,一名女孩在京珠高速公路往广州方向254公里处下车后,被一辆鄂A8E013的货车碰伤。10分钟后,其母在翻越高速公路赶去照顾女儿的过程中也被车辆撞伤。

  据目击者称,大约11时10分左右,一名从株洲搭车回家的女孩选择在高速公路上下车,不慎被货车撞伤,10分钟后,同路段反方向,一辆车牌号为黑A17812的半挂车又碰撞一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其恰好是被撞女孩的母亲,因为赶来看望受伤女儿而遭遇了车祸。在高速交警的帮助下,母女俩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现场民警称,其实距她们横穿高速公路的位置往北4公里处就有一个收费站,选择在那里经过就不会有危险了。据高速交警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然而现在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拦车的现象相当常见,甚至还不时发现有摩托车、自行车不知从哪里上到了高速公路。据统计,京珠高速株洲段前日一天就从高速公路驱赶下来10多个行人,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为了图一时方便,不想到市区车站坐车。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穿越不但相当危险,并且引发交通事故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也只要承担很少的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

  (线索提供人张洪刚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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