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提请审议
雇用无资质人员最高罚款2万元
金黔在线讯 在昨日上午召开的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一部旨在维护建设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的新法规——《贵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正式提请会议审议。
草案提出,凡在贵阳市建设工程工地进行施工和现场管理的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信息卡,凭安全信息卡进入建筑工地。雇用无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卡的人员作业的,最高可罚款2万元。
草案提出,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未竣工或者未经验收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者最高可罚款10万元。
为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中发生频率较高的“高坠”事故,草案明确提出,施工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等)安装完毕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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