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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智慧管理”乱设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8:46  东方网-文汇报

  城管来了,小摊小贩立马收摊就跑;城管一走,各种摊头又迅速出现在街头巷尾。对于这样的情形,人们屡见不鲜。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有明确的执法部门,为何乱设摊现象还是屡禁不止?自从10月24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许多市民不约而同在来信来电中提出了同样一个疑问。他们建议,要彻底根治市容环境卫生中存在的痼疾,需要执法部门的“智慧管理”。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自10月24日至11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市民对修正案草案提出的上百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些市民认为,目前乱设摊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和管理方法不够科学有一定关系。有的市民提出,流动摊贩卖得多是日常百货,经营成本低,这不仅可以解决部分失业人员的生计问题,也为附近居民提供了生活便利,建议对流动摊贩疏堵结合,采取灵活的管理措施。比如允许摊贩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在收摊时清理责任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对堆放物品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在草案中,像这样的处罚条款有不少。细细通读一遍草案后,许多市民感到“罚款的规定过多了!”大家认为,单纯的罚款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过多的处罚也与文明执法的要求不相一致。此外,草案中赋予执法机构罚款自由裁量幅度也过大,容易导致“权力寻租”。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本次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将截止到11月10日。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0721B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请发至:fgwo@spcsc.sh.cn;传真请发至:63586499。

  本报记者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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